個人買賣二手房稅費怎么算?看這篇
現在新房越來越難買而且等待的期間也比較久,生活中很多想買房的人,都瞄準了二手房。
但是二手房中的“滿五唯一”是個什么意思?二手房買賣雙方應交什么稅?契稅立法,很多人說契稅要漲,買房盡快在2023年9月1日前交易,是真的嗎?
林先生就因為不懂稅,導致糊里糊涂多交了很多冤枉稅,來向個稅管家訴苦:
林先生28歲,杭漂,單身,名下沒有住房。
因為杭州市最近執行的限購政策,被列為了有房戶,中簽率極低,眼看馬上到了結婚的年齡,最近決定購買二手房,但是因為不懂稅,個稅白白多交了3萬元。
房屋情況如下:
相同位置,樓層和戶型差不多,賣方持有都滿五年,兩套二手房報價都是300萬元,89平方。
不同的是,其中一套房是賣方唯一的住房,另外一套賣方名下有兩套房,林先生因為不懂稅,選擇了不唯一的房屋。
滿五唯一:
(1)滿五年的規定:個人按照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其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依照孰先原則確定;個人購買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產權證注明日期或契稅完稅憑證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則確定。
(2)家庭唯一住房:是以家庭為單位,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不區分婚前婚后的房屋。
住房滿二年,除北上廣深外,其他地區免征增值稅。住房滿五年,如果是唯一住房,上市交易賣方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住房滿五年了,名下還有其他房屋,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很多賣方是要轉嫁給買方繳納。
所以這也是很多二手房買主更愿意購買滿五唯一住宅的原因所在,省錢!
計算結果如下(不考慮中介費和過戶費):
買方林先生應交稅費:
應交契稅=300*1%=3萬元
賣方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滿兩年免征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0元
應交教育費及附加=0元
賣方不能提供購買時相關票據,房屋轉讓個稅當地稅務局核定征收,假設核定征收率1%,應交個人所得稅=300*1% =3萬
賣方把賣方稅費轉嫁給林先生,買賣雙方共交稅費=3+3=6萬元
感興趣的可以往下看:
買賣雙方應交稅費一張圖看明白:
(圖片來源廈門稅務局,各地區有個別差異,具體以當地稅務局為準)
契稅立法,很多人說契稅要漲,買房盡快在2023年9月1日前交易。關于契稅,解釋一下:
我國早在1950年就開征了契稅,現行的是1997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這一條例明確契稅稅率為3%-5%。為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8月11日,契稅從國務院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而稅率依然維持在3%-5%。因此,與現行契稅法規相比,新法并未調整契稅稅率。
既然契稅稅率一直都是3%-5%,那為何我們之前購房所繳的契稅稅率在1%-2%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3〕23號)規定:
也就是說,我們常說的契稅率1%-2%其實是屬于“優惠政策”。因此契稅率上調?誤讀!契稅率1%-2%不會成為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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