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或者處理房屋其他問題時發生糾紛,要打官司怎么辦
買賣房屋或者處理房屋其他問題時發生糾紛,要打官司怎么辦
首先需要搜集證據,準備起訴書遞交到法院申請訴訟。
房地產屬于不動產,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為此房地產糾紛產生后,根據糾紛涉及的標的大小,當事人可以向房地產所在的基層人民法院或中級人民法院或高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當事人訂有仲裁協議的,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嗎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產生房屋糾紛到法院打官司需繳納哪些費用
當事人提起訴訟,必須先交納一定的訴訟費用,一般情況下由原告方預交,敗訴方承擔。依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房屋訴訟的案件受理費的收費標準,按照爭議的性質及爭議財產的價值(或金額),實行依比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
還需交納其他訴訟費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屋糾紛案件中實際支出的,且依法應當由當事人支付的費用、鑒定費、評估費。
法律文書生效后,負有義務的一方未自覺履行義務時,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應向法院預交執行費,執行費按規定由被執行方承擔。
委托代理律師進行房地產訴訟,還需向代理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代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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