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共同申請人條件是什么的

公租房共同申請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非本市戶籍的市、區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葫蘆島工作的全國、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需提供暫住證);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資產核定不超過20萬元;

4、無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內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配租的外來務工及新就業大學生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新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后三年內就業;

2、外來務工人員須持有本市城鎮暫住證,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個人);

3、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4、收入穩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無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親屬在本市區內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公租房共同申請人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無住房家庭、家庭資產核定不超過20萬元等。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科普華君網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