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房屋租賃證》是租賃行為合法的憑證。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作為生產、經營者申領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的憑證之一。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