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與、繼承、夫妻更名應該這樣辦(太全啦)
房產的贈與、繼承、夫妻更名應該怎么辦理?都要交哪些費用?辦理時間多久?小編將為朋友們詳細說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房產贈與
定義:
房產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簽訂贈與合同、辦理贈與公證時,當事人夫妻雙方都應該到場(包括受贈方!)
贈與公證費用:
注:個人將房產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的,無需辦理《贈與公證》。
贈與公證費用如下:
受益額20萬元以下(包括20萬元)的部分,按1.2%計算房產贈與、繼承、夫妻更名應該這樣辦(太全啦),即每增加1萬元加收120元,20萬元收2400元;
20萬元以上至50萬元的部分(包括50萬元),按1%計算;即每增加1萬元加收100元;50萬收5400元;
5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的部分(包括500萬元),按0.8%計算;即每增加1萬元加收80元,500萬元收元;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的部分(包括1000萬元),按0.5%計算;即每增加1萬元加收50元;1000萬元收元;
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收取,即每增加1萬元加收10元。
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受益額的計算方式:四環以內:每平米2.6萬元。四環以外:每平米1.6萬元。
不交營業稅、個稅的贈與: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上述三種情況契稅按照3%征收,另需繳納0.1%的印花稅。
再次轉讓:以當時稅務執行政策為準,原值為捐贈人購買時的原值,房屋時間以受贈前計算。
無親屬關系贈與:
公證費:見上文
營業稅:計稅價×5.6%
個稅:計稅價×20%
土地增值稅:計稅價×5%
印花稅:計稅價×0.1%
契稅:計稅價×3%
再次轉讓時:
以最新商品房稅費政策為準,房屋時間以受贈取得產權證或契稅票時間為準;“原值”為捐贈人買房時的原值;個稅差額為(計稅價-原值-受贈時繳納契稅)×20%;其他同普通商品房。
2、房產繼承
原則:
1、已故者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并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簽署協議后并做公證,可以憑此公證辦理過戶手續。
4、房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法定繼承:
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即產權人死前未對該房產歸屬立遺囑的情況下走該繼承程序。《繼承法》將法定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房產繼承順序為第一繼承人先繼承,當第一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無第一繼承人,才由第二繼承人繼承。
法定繼承房產操作流程:
A、所有具有第一繼承人資格的人到北京市任一公證處做房屋繼承公證,需要材料如下:
①所有到場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關系證明、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
②產權人的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戶口本)、婚姻關系證明
③房產證、原值發票、原始購房合同
④公證費(參加贈與公證收費標準)
B、繼承人持家庭成員二代身份證、全家戶口本、有效婚姻關系證明、繼承公證、房產證、產權人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到該房產主管稅務所辦理免稅手續,無需繳納稅費,然后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遺囑繼承: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遺囑,應當先按遺囑的內容對遺產進行處理。
遺囑繼承流程:帶著遺囑去公證處做繼承公證,而后辦理免稅證明,辦理過戶手續!
遺贈:遺囑上贈與人可以是個人、團體、組織等非法定繼承人。
房屋遺贈費用:
(1)公證費:同贈與公證
(2)稅費:3%契稅(按國家指定的區域指導價申報或以上價格);
(3)房本工本費85元
3、夫妻更名
前提:
更名的前提:無查封、凍結、抵押、保全或者其他糾紛。
人員和材料:
夫妻到場帶各自的身份證、結婚證、房本、原購房合同(公房及經適房提供)。港澳臺及外籍人士更名到其名下,需提供境外個人在境內居留狀況證明和涉外審批以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外文資料需提供譯本公證。
費用:
無營業稅、個稅。
根據2013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夫妻之間更名、加名房本的,免征契稅。而且在北京市,房產夫妻更名、加名后還可以延續之前的時間計算是否滿五年。
住宅類的一個本80,兩個本90,商業的一個本550,每個本有5元的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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