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應成立業主大會
一、什么時候應成立業主大會
1、第一戶入住已滿兩年后或者小區入住率超過50%的時候,應該成立業主大會。我國法律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2、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九條,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筑物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應當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二、業主委員成立的流程
1、由建設單位或一個物業管理區域五個以上業主聯名向所在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所在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指導成立業主大會籌備組。
3、籌備組負責起草“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選舉辦法”,并公示7日,廣泛征求業主意見。
4、籌備組負責確認業主身份及其在首屆業主大會上的投票權,并將結果告知全體業主。
5、籌備組負責審查業主委員侯選人的資格,業主委員候選人可采用自薦、業主聯名推薦、籌備組商議等方式產生。侯選人確認后必須公示7日,廣泛征求業主意見。 業主認為有必要補充推薦候選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聯名提出符合條件的侯選人,名單必須在業主大會召開七天前提交籌備組并由其公示7日。
6、籌備組應當在三個月內召開首次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的召開必須提前15日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業主大會地點、會議程序、需要業主投票表決的事項。業主大會審議通過“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選舉產生首屆業主委員委員,業主委員應當是5至15名的單數。
7、籌備組應當事先將業主大會的內容和召開方式告知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籌備組必須保管好籌備業主大會的所有檔案、資料。
8、業主委員應當自選舉之日起3日內召開業主會議,推薦產生業主委員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全體委員的名單必須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7日,并在選舉產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物業所在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備案。書面申請包括成立過程和備案理由。同時,將選舉結果告知所在地街道。業主委員在自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備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職責。
10、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備案后,出具《南京市業主委員備案登記表》和《刻彰證明》。
11、業主委員憑《南京市業主委員,會備案登記表》和《刻彰證明》到公安部門辦理刻彰手續。
業主委員成立條件是一個社區的入住率必須達到一半以上,當然有時候還要根據所在社區的實際具體情況而定。業主委員為社區提供了方便,業主委員在成立時要按照規定的流程來執行,同時準備齊全業主委員成立所必須的一些材料。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北京律師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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