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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2個原告可以委托同一個律師嗎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個律師是不可以同時做兩個人的代理人的,而且一個律師不可以同時在一個案件中做兩個人的代理人。

法律主觀:一個律師在沒有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可以代理多個被告,具體由律師自行確定,法律規定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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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糾紛中住所地不同的幾個原告向同一被監禁被告提起的必訴訟...

特殊地域管轄(除了被告所在地,再可以選擇其他)(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2)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遺產繼承糾紛必須起訴所有繼承人嗎

法律分析:在繼承遺產的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被通知的繼承人不愿意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將其列為共同原告。

法律分析:不是的。如果在遺產分配的過程中沒有涉及糾紛的,則可以不起訴至法院。起訴時,可以起訴繼承人中的一個或幾個。

繼承糾紛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所以繼承糾紛案件中,不需要將全部繼承人列為被告。

遺產繼承案件,有多個繼承人,其中一個起訴

法律分析:法院會依職權主動追加其他繼承人參與訴訟;如果有有效遺囑,按照遺囑繼承;否則按照法定繼承。

法律分析:可以把所有繼承人都列入被告,你自己作為原告就可以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據此,如原告只起訴部分繼承人為被告的,法院會追加其他繼承人為共同原告。繼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不能列為第三人,只能選擇放棄或作為被追加的共同原告。

遺產繼承糾紛誰是被告 被起訴的其他繼承人就是被告,“繼承訴訟開始后,如繼承人、受遺贈人中有既不愿參加訴訟,又不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應追加為共同原告;已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不再列為當事人。

同一被繼承人的遺產原告只提一個,其他遺產可不可以一起處理

你好,按你所說的,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法院有義務將其他繼承人列為共同被告,通知他們出庭。不然就是違法的,他沒有權利說不知道就拒絕其他繼承人參加。如果法院卻是不知情,其他繼承人可以持相關證明去法院要求參與訴訟。

部分遺產共有人不能獨自處分遺產,因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不需要必須起訴全部的遺產繼承人。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遺產繼承糾紛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而不是必須起訴所有的遺產繼承人。

法律分析:如果有遺囑,就按照遺囑約定的份額分配。如果沒有遺囑,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但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以及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在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中有所傾斜。

故此,如果起訴時原告只起訴了部分繼承人作被告,法院應當追加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申請追加原告。所以,繼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為第三人,只能選擇放棄或做為被追加的原告。

解析:最好是將其他人聯合起來,一起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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