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合同怎么寫才有效(農村自建房合同怎么寫?)
以前農村找人建房,很多時候都是口頭約定,一旦真正遇到問題,往往會導致各方面的損失,而且很難追究相關責任。因此,建房的時候還是要與相關責任人簽訂規范的承包合同,明確雙方的義務和權利,這樣在施工過程中,對于質量、進度都有保證,也能夠將建設過程中的各種風險因素降到最低。那么建房合同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合同的基本內容
合同的內容可以參照《合同法》中關于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的規定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2、工程質量的評定
因為一般農村建房不像大型建筑那樣有正式的質量驗收過程,對于建成房屋的質量問題,承包人和房主雙方應當在承包合同中進行明確的約定。建筑工匠對所承包的工程質量負責,對達不到合同規定標準的,應當在限期內進行返修。為此,建議業主最好與具有專業知識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當地建委部門都有相關的技術人員)簽訂技術服務協議,指導建房戶選用符合自建住宅技術標準的通用圖紙,并提供基礎設計、材料選用、質量控制等技術服務。
3、施工安全的責任
在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里,應該包括對安全問題的明確約定。雖然相關規定中明確規定建筑工匠對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負責,但房主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包人沒有相應資質或者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當工人在施工過程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時,發包人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或者先由作為承包人的建筑工匠承擔,承包人再向發包人追償相應責任。
4、與牽頭的工匠簽訂個人協議
農村很多地方沒有專業的施工隊,很多時候是由一名建筑工匠負責牽頭,組織工人承包附近房屋的建設工作。這個人與房主之間形成承包合同關系,然后他又以雇主身份雇傭若干工人為其勞動,他與其他工人之間所形成的關系實際上是雇傭勞動關系。這時候簽合同的主體簽訂建房合同從法律層面并不是與施工隊簽訂,而是與牽頭的建筑工匠個人(即承包方)簽訂。
這些簽合同時候的注意事項,施工隊和業主都要清楚才好,誰不知道誰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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