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意味著什么死人地會收回嗎(土地確權意味著什么的好處)
直到現在,距離農村土地確權結束只剩下最后一年的時間,還是有很多農民沒有弄清楚土地確權是怎么一回事,沒有意識到土地確權的重要性,沒有認識到自己沒有完成土地確權是一件多么吃虧、多么有損利益的事情!
相信很多人點進來看農業百事通這篇文章是因為被標題吸引了——“土地確權意味著土地終身制”,那么,這個說法有何依據?為什么農業百事通一直在告訴大家,一定要抓緊時間完成確權,實現土地終身制,這說法靠譜嗎?
依據一:農業戶口的全面取消
大家都知道,今年農村改革主要就是兩件大事,第一,土地確權;第二,農業戶口的取消;雖說這兩件事很早就被拿出來講,但是要特別注意了,今年是土地確權的最后一年,而與此同時,取消農業戶口將于明年開始,全面落實!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為什么土地確權在前,取消農業戶口在后?
首先,此舉意味著間接性地表明,農民現在所確權的土地將終身擁有;這也是為什么土地確權在先,取消農業戶口在后的原因;因為,取消農業戶口之后,再無農民之說,而是統稱為居民,原先具備農業戶口的居民將和城市居民一樣具備同等的社會保障福利,而大家所擔心的土地權益是否會受損,土地是否會被一并收回的問題,國家就通過土地確權的開展為大家打消了這樣的念頭!
因為土地確權完成后,意味著你的土地將完整地、有依據地在你名下,即使往后農業戶口取消,你的土地權益依舊不會改變,反而條件比城市居民更為優越,因為就此變成了擁有土地的居民!所以農業戶口取消是大勢所趨,因此,必須完成好土地確權,否則,很有可能今后你的土地就將不是你的;所以,這也很好地證明了為什么取消農業戶口之后,完成好確權就意味著你的土地將一直屬于你;
依據二:土地承包關系的繼續延長
雖然,從法律層面上來講,從政策角度上來看,農村土地所有權歸集體,農民只是擁有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但是,任何事情,我們要多角度去看;
沒錯,所有權是歸集體,農民只能是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但是,此次國家最新提出,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在2027年到期后,繼續延長三十年保持長期不變!明確了長期不變!農民能夠一直擁有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這實際意義上不就是農民能夠長期占有土地?大家可以這么簡單來理解,農民對于土地的使用權是有租期的,相當于是國家租給農民的,但是,這個租期是沒有限期的!
依據三:土地不得打亂重新分配的原則
真正意義上來說,土地確權完成后,土地對于農民而言,不僅僅是保障了,更多的是一份財產;而且,隨著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出臺,除了承包關系的延長之外,還有一個關鍵在于,土地不得打亂重新分配的原則;這其實對于無地農民而言,基本上就是沒有了再次獲得土地權益的機會,至少可能性微乎其微;
綜上,大家對于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的重要性應該基本上有了一個較為清晰的認識,總而言之,最后提醒大家,抓緊時間完成好確權工作,農村土地已經不同于往日,其價值正在隨著國家一系列土地新政的出臺,逐步提升!要想日后自己的土地權益不受損,要想今后能夠依靠土地獲得更多利益,完成好確權工作,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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