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中,很多人不會計算應該賠多少錢,往往容易造成雙方產生矛盾。我通過一個真實的案例,給大家介紹一下。

在交通事故中機動車與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自行車人死亡的案例。如何計算民事賠償?


這是發生在廣東中山市的一起交通事故。

2023年6月12日,涂某駕駛粵T*****號輕型廂式貨車行駛至中山市******龍塘領秀山路口時,與黃某駕駛的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及黃某受傷,經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交警部門認定:雙方各承擔同等責任。


在這起交通事故當中,輕型廂式貨車除了交強險之外,還有100萬的商業三者險,而且是不計免賠的。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中,雙方沒有達成協議。通過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我們來看法院是如何計算賠償的。

1.醫療費23573.83元(按醫院的單據計算);

2.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100元/天×1天),在醫院只搶救了一天。

3.死亡賠償金962360元(其經常生活居住在城鎮,按廣東省2023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118元/年計算20年即48118元/年×20年);

4.喪葬費63800元(收入127600元/年,計算6個月);

5.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酌定);

6.親屬處理事故的誤工費6000元、交通費500元(酌定)。

上述1-4項合計1106333.83元,屬交強險醫療費用、死亡傷殘賠償金限額120000元范圍,應先由人保財險中山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賠付;不足部分986333.83元,應由其在第三者責任險限額1000000元范圍內按60%的比例賠償591800.30元。


在這里我們注意一下。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這個案件是按照122000元的,最高標準進行賠償的。在交通事故中沒有2000塊錢的財產損失,所以按照最高標準12萬進行賠償的,

目前我們國家的交強險的賠償最高標準已經達到了20萬。


我們也注意到一點,在商業險的賠償范圍內,按照責任的劃分賠償了60%。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是同等責任,理論上應該是賠償50%的,但是這是一起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交通事故,法院酌情讓機動車多承擔了10%的賠償責任。


在法院計算死亡賠償金的時候,我們可以看到死亡賠償金是非常高的。在這起交通事故中,機動車承擔的是同等責任,如果承擔的是全部責任的話,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中,這個機動車的駕駛人員肯定還要自己掏一部分錢。

這就是很多機動車的駕駛人員,在購買商業險的時候購買的都是200萬,甚至是300萬的商業險。因為他們之間的價格差距其實并不是很大,有的時候就是差一百來塊錢左右。遇上保險公司做活動時,100萬的商業三者險和200萬的商業三者險幾乎是沒有差距的。


大家如果對這個案例感興趣的話,可以具體地參考一下法院的判決書。

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2023)粵2071民初29830號

案件受理費5543元,由死者家屬負擔128元,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負擔5415元。

在這個案件中,法院的受理費絕大部分也是由保險公司承擔了。


通過真實的案例,學習交通事故民事賠償中的一些計算方法。如有不妥之處,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共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