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1日,長沙市人民政府以長政發〔2023〕12號文件印發了《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從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那么長沙市2023年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多少?怎么發放?跟著農交網小編來了解一下!

一、長沙市2023年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根據《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長政發〔2023〕12號)文件內容,長沙市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三部分構成: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其中,個人繳費標準具體如下:

參加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共13個檔次。

繳費檔次標準將根據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適時調整,由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堅持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原則。

二、長沙市2023年養老保險發放標準

根據長政發〔2023〕12號文件內容,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1.基礎養老金(全市統一)

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標準為參保人員繳費年限累計超過15年,每增加1年,其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2元(不含補繳年限)。另外,對65周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標準如下:

①年滿65周歲不滿76周歲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

②年滿76周歲不滿86周歲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10元;

③86周歲以上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20元。

參保人員從符合條件的次月起享受加發的老年基礎養老金待遇,有條件的區縣(市)可在全市標準上增加,具體辦法由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制定。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如果出現參保人死亡的情況,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關于“長沙市2023年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的內容就介紹到這里,總結來說,長沙市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設置了13個檔次,分別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