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別為多久?

答: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五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2.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哪些權利?

答: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有權依照法律規定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可以自主決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等。

3.土地經營權需要登記嗎?

答:流轉期限為五年以上的土地經營權。自流轉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土地經營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