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合同范本怎么寫的(代銷合同范本怎么寫才有效)
商品代銷協議書
供方:
需方:
供方和需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購銷協議。本協議是 供方與需方的原則性協議,雙方都同意本協議適用于需方與 供方的所有訂單,除非另有書面協議約定。
一、 協議簽約的交易條件內容:
1. 商品報價:經采購部同意之“供應商報價單”上所記載之價格(注: 人民幣,含增值稅)。
2. 商品促銷條件:每年提供促銷,具體促銷形式為:
3. 商品退換條件:商品開箱后,若發生原短原殘,由供方負 責解決;商品經營中,供方若按當期結算額( ) %承擔正常殘損,用以抵扣合理損失,從當期結算中扣除,則需方確保無退殘;商品經營中,若出現過期或滯銷商品,則需要提請供方給以解決。
4. 付款方式:
(1)交貨后 天付款;
(2)實銷實結 天付款;
(3) 其它方式 ‘ 。
5. 結算方式:(注:均以供應商為收款人) ‘
(1) 支票轉賬;
(2)銀行轉賬;
6、損耗補償、促銷、贊助和其他費用_
(1) 損耗補償:按照雙方協定,在正常原短原殘中按進貨價格退 換補償需
(2) 供方根據需方促銷活動方案,每年 次:每次 天,宣傳費 _ 元
/期,(快訊促銷中試吃、試用的商品由甲方免費提供或者從 其結算金額中扣除。) (3)甲方承諾提供贊助如下:
元旦促銷活動費 元/斤春節促銷活動費 元/斤
元宵節促銷活動費 元/店五一節促銷活動費 元/店
國慶促銷活動費 元/店 新店開業促銷活動費 元/店。7.售后服務:供應商不論在任何情況均應承擔售后服務責任
責任,直至商品售后服務保證期屆滿為止。
二、商品數量
代銷商品的數量及計量單位以訂單為準,否則供方應承擔退貨責任 的責任,供方 也不得多交或分批交貨。對供方所多交的商品,需方有權拒收。供方所少交商品, 如需方還需要,供方應按需方另行開立的訂單供貨。
三、價格
1. 除屬于國家定價的商品外,皆由需方自行定價,并訂明于報 價單上。供方給需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于供方銷給需方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其它客戶之最低批發價。
2. 需方訂單不另標明交易價格,以保障雙方交易價格之機密性, 雙方成交價 格應以本條第 1 項所述之報價為準。
四、質量
1、供方交貨時,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及證件等隨同商 品或運單交需方。需方如發現沒有合格證等上述資料或發現商品質量不合格的, 有權拒收或退貨。且如因質量問題而退貨者不受時間限制,所有退貨費用皆由供方負擔。
2、供方應在其標明的該商品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對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 責。供方不得提供假冒偽劣商品或已近失效期或保鮮期低于 2/3 以下甚至超過 保鮮期的商品給需求方。如因供方的商品質量問題而導致需方或由需方售出的消費 者(或經營者)之經濟損失及其它任何損失,全部責任由供方承擔。
3、供方應保證.其商品符合下列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法規 之規定:
1.產品銷量法,2. 合 同 法,3.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4. 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5.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細則 ,6. 著作權法及其實施細則,7. 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 ,8、食品衛生法, 9 、 民 法 通則, 10.商業銀行法,11、發票管理辦法,12.海關法,13.、藥品管理法 ,14.環境#護法,1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16.涉外經濟及合同法17、專利法則及其實施細則,18.加工承攬合同條例,19、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20.國境衛生檢疫法,21.反不正當競爭法 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條敦和國這專業部門或主管機關所頒的有關規定。
五、包裝
1、商品的包裝應符合國家的規定或雙方的約定,并確保商品 安全、衛生的運 交需方售給消費者(或經營者)使用。
2、商品的包裝標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等有關標示的說明、產 地、原材料、用途、警語、保質期及保質條件、生產期等之規定,否則需方有權 拒收,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皆由供方負擔。
3、供方同意其商品在交貨時應貼上或預打上需方之貨號條碼 標簽。
4、需方可要求供方制作特殊量販包裝,供需方售賣。
5.、商品的包裝費用由供方負擔。
六、檢驗
為了更好地履行協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需方有權和供方 一起在該商品 的生產、組裝、包裝、儲運等每一環節對商品進行全面檢驗。發現問題時,需方有權提出限期讓供方更換、更改或修復之意見,供方應按照此意見在限期內全面 完成。
七、 商品的交貨
1. 交貨實行送貨制,即:供方應按訂單所規定的時間自費將商 品運至訂單指 定的交貨地點交至需方,所有交貨之運輸費、押運費、搬運費、包裝費、保險費等皆由供方承擔。
2. 供方同意:
CD 貨物按需方發送至: 區(縣) 路 _ 號
八、 發票
1. 供方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等法律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根據雙方 書面同意之報價單上的單價扣除雙方同意之銷售折扣后之單價及有償之驗收數 量(不含無償或免費搭贈之數量) 幵具有效的增值稅發票。
2. 供方應依照需方商品結算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焉發票結賬。
九、所有權及知識產權
供方應對其所售給需方之商品在銷售給需方之前應具有所有權或合法的支 配權、處分權、并不得侵害別人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 品的裝潢設計或外觀設計權),如果供方售給需方的商品,因所有權存在問題或 因侵害別人的知識權,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完全由供方承擔。
十、保密及專利之申請
1、由需方所提供的圖紙、設計、模型、工具、設備及其他資 料,供方除執行 需方之訂單外,不得使用、泄露或復制。
2、由供方所提供給需方之資料,除供方另有書面聲明外,不 應視為機密或獨占資料。
3、在執行需方訂單制過程中,若需方直接或間接支付研究開 發經費而產生的 各有關之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于需方。
十一、網絡查詢
在雙方另行簽訂《需方供應商網絡查詢系統應用協議書》的基 礎上,經雙方 同意,供方可以使用需方的網絡查詢系統進行供方商品的銷售、庫存查詢,并由供方繳納相關的費用。
十二、需方之自有品牌 .
1、在雙方面同意下,供方應為需方制造、進口、或采購需方 之自有品牌商品, 或印有需方自有品牌商標之包裝材料。
2、需方之自有品牌之商品或其包裝材料之商標權及銷售權專 屬需方。
十三、訂單的更改
1. 需方在合理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來更改訂單,供方如在收到 該通知后七日 內未提出書面異議者,則視為其同意按更改后的訂單交貨。
2. 訂單的更改導致成本或交貨日期之增減,則雙方應在平等 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處理。
十四、訂單的終止
1、供方在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內沒有履行訂單,而在被允許 推遲履行的合理 期限內仍示履行時,需方可終止訂單。
2.供方未履行需方訂單之任何部分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訂 單要求,且在收到需方書面通知后 10 日內仍未履行或改正者,需方可終止訂單。
3、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終止訂單的全部或一部分。
4、雙方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以致訂單的義務不能履行,訂單 可終止。
十五、賬款和沖銷
雙方同意需方可在應付給供方款項中,扣除供方應支付需方之 賬款。
十六、法律依據及其與本協議、訂單的關系
1、除本協議所約定的條款以及訂單上所規定的內容外,以中 華人民共和國法 律法規為依據和執行準則。
2、本協議是雙方購銷的原則性約定,雙方每次購銷之具體的權利義務還應以 “訂貨單”及“供應商交易條件協議書”為依據。
3、雙方都同意在變更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先通過協商或調解來解決, 如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都同意應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
4、新品滯銷可于一個月內退換商品,退貨商品需在需方發出 通知后 10 天內 取回,否則需方不負保管責任。.
十七、反商業賄賂條款
1、雙方都同意堅決拒絕商業索賄、行賄及其他不正當之商業 行為,
2、若需方任何職員要求供方給其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供方得提供相當證 據給需方,需方查實后必將公正處理,并為供方保密,同時需方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供方更多的商業機會。
3、若供方以任何形式的利益(包括給個人的任何回扣、超過
50 元的餐飲招待、超過 50 元的紀念品或節日禮品、瀏覽、娛樂、其他招待或更特殊的商業待遇者,需方將停止與供方之一切合作, 并可依法對供方采取必要措施。但需方經 理級以上干部及其指派人員參與供方所舉辦之餐會不被視為商業賄賂。
十八、解釋權本協議解釋權歸需方所有。
十九、通知
所有通知或聯系事項,雙方應以書面確認,并以傳真或郵寄送達,雙方之一 如在任何時間更改其地址,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二十、違反合同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及訂單者,應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規 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一、補充協議之法律效力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與 本協議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二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樣法 律效力。
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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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代表 業務經理
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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