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作廢怎么操作(合同作廢怎么操作賠償)
二手房合同是指購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那么,二手房買賣合同簽完可以作廢嗎,法律上有何規定?
網友咨詢:簽了二手房的買賣合同后,可以反悔嗎?
北京京師(杭州)律師事務所段閃閃律師解答:
不可以作廢,否則就會出現違約的情況。
買賣雙方是有買賣合同的,賣家如果不履行合同約定配合買家辦理過戶手續。買家可以憑買賣合同到法院起訴維權。
買家勝訴取得法院判決書之后,買家可以要求法院給房管部門開具協助執行公函,然后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可以單獨辦理住房過戶手續。
段閃閃律師解析:
在買賣雙方對二手房買賣的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的買賣合同就已經成立。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必須從以下方面進行審查:
一、審查合同是否存在無效或可撤銷的情形
二、審查轉讓人是否享有出賣房屋的實體權利,無權處分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將導致合同無效
1、 房屋的所有權人出賣房屋的:應注意審查出賣人是否與房屋產權證或者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文件上的名稱一致,必要時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
2、委托或代理出賣的:應注意審查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轉讓房屋產權證上的名稱一致,是否經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是否有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賣的:應注意審查是否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三、審查二手房的實際狀態,轉讓的房屋屬于法律限制轉讓的將導致合同無效
《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對于已經簽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在合法有效的情況下是不能進行作廢的,這里可能涉及到合同違約的情況,所以大家需要在這方面做好相關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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