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好城鄉低保對象基本生活,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政策的公平性和可及性,黑龍江省民政廳認真貫徹民政部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部署要求,于日前印發了《黑龍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完善低保對象認定條件、標準、程序,擴大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覆蓋范圍。

適當放寬低保的確認條件

將申請家庭存款標準從人均不超過當地20個月低保標準提高到24個月,比原來增加了4個月,進一步提高了困難家庭抵御風險的能力,增強了困難群眾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將原來農村居民申請家庭只允許擁有宅基地住房,或統一規劃的農村新村住房,調整為申請家庭只有一處居住面積低于當地規定標準的住房,使低保政策更加順應城市化進程,也更加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

拓展不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為落實興邊富民政策,邊民補助不計入家庭收入;為提高救助水平,明確了高齡津貼、貧困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孤兒基本生活費等不計入家庭收入范圍,事實上增加了困難群眾的家庭收入,擴大了救助政策的覆蓋面。

明確了家庭收入扣減的內容

家庭成員就業產生的必要成本,按照務工地兩個月最低工資標準予以扣減;家庭成員雖然有勞動能力,但確需照護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成員而實際未就業的,據實認定其收入;對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因殘、因病、因學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收入時各地可按規定適當扣減,進一步拓展了救助范圍。

進一步簡化確認程序,縮短辦理時限

確定了救助審核確認權限已下放的地方實行一級辦理,明確了各級責任;不再將“民主評議”作為必要的環節,不再將信息核對作為前置條件,優化了辦理流程,簡化了辦理手續,申請人提出申請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審核、公示、確認等工作程序,整個辦理時限由原來的30個工作日壓縮到20個工作日,使困難群眾的事“簡便辦”、“提速辦”;同時,明確了申請人的責任義務,申請時需對其提供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情況作出承諾。

下一步,黑龍江省民政廳將以落實新修訂的《辦法》為契機,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進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基層,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