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錢不給怎么解決(欠錢要不回來怎么辦)
一般遇到民間借貸中債務人欠錢不還的事情,大家都想著打官司來解決。但是很多人認為打官司很難,并不是說一定能勝訴,所以對打官司有種天生的害怕。如果因為怕打官司麻煩而放棄自己的權利,日后可能會追悔莫及。那么打官司到底難在哪里?
1.證據難
大多數人都是沒有法律意識的,尤其是我們不懂法律的,僅憑生活中的常識來判斷,很多時候在法庭上并不能作為證據。比如說錢借出去了,沒寫借條,真到了打官司的時候,往往往因為收集不到證據而無法打官司。
2.送達難
在欠錢不還的案件中,債務人玩失蹤是最常見的一種。要想起訴對方,就要把法院傳票送到他手里,結果郵寄給他,拒收退回;打電話通知,壓根不通;最后折騰半天,需要公告送達,幾個月不說,還需要另外繳幾百塊錢的公告費。
3.案件久拖不結
雖然說理論上打官司3-6個月結案,但在實際操作中,一個案件的審理,經過受理、審理和執行等程序,當事人花錢受累打官司,有的案件甚至幾年都沒有結果,這樣費時、費力,誰都沒有足夠的精力打官司。
4.執行難
官司打贏了,本來是可喜可賀的事情,可對于很多當事人來說,他們就是高興不起來。對他們來說,官司雖然打贏了,執行不了就等于白打。人也得罪了,有的連墊付出的訴訟費用都無法執行回來。
5.收費多,很多人打不起官司
很多人都不知道,打官司是需要交訴訟費的,這個需要原告墊付,案件判決后由敗訴的一方承擔,尤其是經濟案件,爭議標的越大,訴訟費就越高。
除此之外還要支付律師費用,在一線大城市律師費動不動就要三千五千起,這無疑增加了訴訟成本,對于當事人來說,面對如此沉重的負擔,不得不放棄打官司。
有時候花高價聘請了律師官司卻打輸了,明明法院判決贏了官司,可是到了執行階段還是拿不到錢?針對這種情況,法寶在線通過“先打官司后收費”的顛覆性創新模式,對當事人的案件進行墊付費用,墊付款項包括當事人訴訟及仲裁過程中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擔保費、鑒定費、公告費、評估費和律師費等費用,只在勝訴且回款后才收取費用。敗訴或沒能成功回款,該筆墊付的費用由法寶基金獨自承擔,當事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
不花錢打官司,輸了官司不給錢。“墊資訴訟”的模式,把當事人跟律師的利益捆綁,讓律師在代理案件時更加對當事人負責。申請先打官司后收費:欠錢不還該怎么起訴?墊錢打官司,勝訴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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