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處理(超市買到過期食品怎么賠償,要求處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對于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或者損失3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算。比如你買了54元的20公斤香米,發現該商品為過期食品。你可以要求商場退還購物款54元以及支付賠償金1000元。但前提是你要保留好涉案食品的收款收據、購物小票、刷卡單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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