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會接到電話通知,到當地的交通管理大隊進行簽字領取。如果當事人受傷,代領(責任認定書)人帶上身份證和受傷者的身份證前往辦理。

當領取事故責任認定書時,有異議或錯誤描述的可以上訴。建議咨詢或委托專業律師。如果沒有異議或錯誤描述,簽字后3個工作日方可取車。取車時需事故當事人親自到交通管理大隊進行簽字按手紋才可以領取車輛放行條。帶上相關資料(事故認定書、身份證、放行條)到指定的地點繳納拖車費,登記簽字,方可領取。

若車輛有損傷可撥打對方車輛車險進行報案處理,例如:太平洋保險撥打95500,報對方車輛車牌號即會有專人負責車輛維修。交強險為2000元,若車輛損傷維修費用沒有超出2000元,不需要費用。若車輛損傷維修費用超出2000元,則超出部分以責任認定書劃分,若超出1000元,而且是主要責任即為70%,1000*70%=700元;次要責任為30%,1000*30%=300元。維修好之后取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