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協議如何簽?這3種情況最好不要簽,睜大眼睛
對于農村人來說,大家都知道,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因此,土地對于農民來說是非常看重的。以前,土地由于受到政策限制,農民種地也賺不到錢,因此,很多地方農民尤其是有勞動力的農民,基本都選擇外出務工賺錢,家里的土地很多都處于閑置狀態。
隨著土地改革的進行,土地確權后變得更有價值,尤其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后,農民手中的土地變得越來越值錢了,很多在城市安家的人也選擇回鄉發展,甚至一些城市人也選擇到農村去流轉土地,進行農業方面的種植和開發。因此,土地也變得越來越值錢了,
但是,對于很多農民來說,由于文化水平不高,容易受別人影響。因此,一些不良投資人,抓住農民的弱點,在土地流轉中設置了很多模糊條款,甚至陷阱條款,讓農民上當吃虧,最后造成很大矛盾,導致農民吃虧。
因此,作為土地使用者的農民,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一定要請專業的律師,或者法律工作者,幫忙看看合同,對合同中的不合理條款,以及陷阱條款,進行指正和修改,按照公平、公正、對等的原則,簽訂合同,這樣,才不產生更大的糾紛。
一、自己不愿意的合同一定不要簽
在農村,土地流轉一般情況下,是雙方協商簽訂。而有的商家,為了能用較少的費用解決問題,有的人會通過當地一些知名的人士,來影響其他人,因此,會和這些人談好,由這些人出面做農民的思想工作,最后簽訂合同。
而這些人來做思想工作,實際上是受到利益的驅使,因此,合同中的很多東西對農民是不利的,可能礙于面子,或者從眾心理,大家都簽訂了,自己也簽。
殊不知,中間的道道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因此,農戶很容易吃虧。因此,在合同的簽訂前,必須將合同條款看清楚,對自己不利的合同堅決不簽,否則吃虧的是自己,后悔也沒有用處。
二、不規范的合同堅決不簽
對于農民來說,土地流轉合同的簽訂一定要規范,對于那些不規范的合同最好不要簽訂。對于那些口頭協議,不規范亂七八糟的合同,責權利約定不明確的合同,最好不要簽。因為,這樣的合同最終會產生很多問題,甚至會產生官司,得不償失。
合同不規范,意味著在執行中,如果一些有利于對方的機會出現,對方很可能就會鉆合同的空子,不按照約定的執行,而是利用合同的漏洞進行規避,這樣,農戶很容易吃虧,而且吃虧后還有理難辨。
三、沒有約定土地使用用途的合同不要簽
這點很多農民吃過虧。很多農民認為,既然將土地流轉出去了,那就什么都不管了,管你干什么用途,只要租金按時給就可以了。
不過,這樣的風險是很大的。當土地流轉后改變了土地用途,比如,將流轉的土地建設工廠,比如在流轉的土地上進行化工方面的加工,結果導致土地出現問題,尤其是土地被污染,那承包戶是要承擔責任的。而流轉人發覺問題一走了之,結果吃虧是村民。
因此,土地在流轉時,一定要約定好使用用途,而且對超出使用用途的土地的違約責任的約定必須要明確,這樣,可以有效地規避責任。
綜上所述,土地流轉,對于承包人來說,在合同簽訂前,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看清楚,看明白,對不明白的內容,一定要請教,一定要搞明白。只有所有條款都不讓自己吃虧時,合同的公平性才能體現。如果合同約定不清晰,合同條款不完整,甚至出現霸王條款時,這樣的合同最好不要簽訂。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