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臨近,大多數朋友幾乎都處在“買!買!買!”的節奏中,但是在購物的過程,大家一定要遵紀守法,切莫觸碰法律紅線。可能此刻會有朋友問“我就買個東西還能犯法不成?”小編在這里負責任的告訴您“這個還真有!”近期,馮家峪派出所就成功破獲一起非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

近日,馮家峪派出所接劉某某報警稱:其妻子張某某(女)拒不歸還其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件,接警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到場后,民警向劉某某了解情況得知:其妻子張某某(女)以繳納社保為由,將其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件帶走,已十余天未歸還,期間劉某某打電話索要過證件,但對方以有事為由始終沒有歸還,故報警求助。民警聽后覺得兩人可能是有感情糾紛,想讓劉某某提供其妻子的通訊方式,幫其勸說。可此時劉某某顯得極不自然,說話支支吾吾,無意間表達出自己與妻子存在假結婚行為。此信息立即引起出警民警高度重視,隨即將劉某某傳喚至馮家峪派出所開展相關工作。

經民警詢問得知,張某某(女)為落戶口通過王某某介紹,與劉某某辦理了假結婚并支付其三萬元好處費。隨后,民警立即開展大量走訪調查工作找到王某某,據其交代自己也是受馮某某、賴某某所托,促成上述兩人假結婚,并收取一萬兩千元好處費。由于涉及人員較多,馮家峪派出所立即就此問題展開研究部署。歷經48小時的不懈努力與大量工作,在刑偵支隊與河南寨派出所大力支持配合下,從4處地點(北京城區1處,密云區3處)成功抓獲5名涉案嫌疑人。

經審查,張某某(女)與賴某某系男女朋友,因想要將戶口落在當地,便由賴某某找到中間人馮某某、王某某和當事人劉某某。經協商,劉某某與張某某(女)辦理了假結婚,事后張某某(女)分別向上述中間人支付了好處費。

目前,劉某某、張某某、王某某、馮某某、賴某某5人因涉嫌非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密云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