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不定的因素,比如本來很恩愛的夫妻離婚,面對這樣的情況,如果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就需要去掉一個名字,在辦理之前,我們還是要把材料準備充分的,如果缺少材料就會白白跑一趟,耽誤很長的時間,但是很多人不太懂。那么貝殼濟南站就來告訴你房產證去名字需要什么材料?房產證去名字需要多少錢?

房產證去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1、如果想要在房產證上去名字,所需要攜帶的材料有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準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以備不時之需。

2、房產證上增加名字,必須房產證名字人帶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本)親自辦理,被增加人可以不親自去(也可以親自去)憑有效證件及材料可以增加。

3、房產證去名字的關鍵人員是房產證名字人,如果他/她不親自去辦理,攜帶再齊全的材料也無法辦理。如果房產證上有多個名字,不能剝奪其中任何一人的所有權,放棄該房產所有權的人必須親自去辦理才可以辦理。

房產證去名字需要多少錢

房產證去名字費用所需繳納的稅費,具體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來看:

1、贈與性質的房產證去名字

如果是贈與性質的房產證取名字,那么涉及的費用主要包括公證費、契稅。贈與部分產權按照現在房子市價的2%進行確定,人所得稅和營業稅是可以免去的,但是契稅不可以免,不管是普通租房還是非普通住房都是3%。

2、買賣性質的房產證去名字

如果該房產屬于買賣性質,那么設計的主要費用包括營業稅、個稅、契稅,又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征的,同時個稅也免征,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2)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單純這兩項比較,一定是買賣比較劃算,支出的錢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