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財產怎么分割2023(事實婚姻財產怎么分割民法典)
大多數人把財產最重要的問題,大多數人把財產問題和子女監護權放在首位。有一種未注冊的婚姻關系——事實婚姻,財產問題更令人頭疼。那么,婚姻是如何分割財產的呢?徐寶同律師團隊根據處理離婚財產分割的經驗,并從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實務建議,分享給大家,希望對大家能有一些幫助。
一、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根據夫妻共同財產分配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
(1)在分割財產時,要照顧好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
二、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收入和購買的財產,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三、事實婚姻期間,雙方繼承和贈與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處理;
四、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事實婚姻的認定。
對于構成的事實婚姻,我國法律司法解釋規定: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前,男女雙方符合婚姻實質要求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后,男女雙方符合婚姻實質要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婚姻登記。未補辦婚姻登記的,按照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處理事實婚姻關系的原則。
(一)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婚姻效力;
(二)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實際確認為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雙方關系適用婚姻法中關于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三)審理事實婚姻案件,當事人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裁定或者判決準予離婚;
(四)事實上,婚姻關系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經濟援助等問題,適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二條的有關規定。
(五)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以來,未以夫妻名義辦理婚姻登記的男女,雙方符合婚姻實質性條件的,補辦登記后,將產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六)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其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如下:
①經查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當判決解除;。
②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辦理再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同居。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解除非法同居關系;
③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案件,涉及非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的,應當共同解決;
④在分割財產時,要照顧好婦女和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
⑤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雙方共同收入和購買的財產一般按共同財產處理;
⑥在此期間,雙方繼承和贈與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處理。
徐寶同律師,上海錦坤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國際律師協會(IBA)理事,亞洲代替性糾紛解決調解中心調解員,中國仲裁員,泰國國際仲裁中心(THAC)仲裁員。徐寶同律師團隊專注公司、商事、股權、合同、疑難訴訟及仲裁爭端解決,十余年法院審判實務及規則研究經驗。本文不能視為對特定案件的法律建議或意見,僅為筆者團隊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法院的裁判規則。如你遇到法律問題,可以聯系徐寶同律師,獲取更有針對性的建議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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