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計劃生育條例2023(深圳市計劃生育條例,最新版)
廣東計生政策再次迎來重大調整!12 月 1 日上午,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明確了新增父母育兒假、獨生子女護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等內容,自決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父母每年新增10 天育兒假
《條例》簡化再生育管理,明確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并計算?!稐l例》刪除了與三孩政策不相適應的制約措施,包括刪除社會撫養費征收、婚育證明違法責任和強制執行等內容。
根據《條例》,女方在國家規定的 98 日產假基礎上,再享受 80 日獎勵假,總計 178 日,男方享受 15 日的陪產假。同時,新增育兒假,規定在子女 3 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 10 日育兒假。
為緩解獨生子女照護父母的壓力,《條例》明確,父母年滿 60 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每年有 5 日護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療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計不超過 15 日的護理假。
采取支持措施減輕家庭負擔
《條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級政府應當采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配租公租房時,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條例》鼓勵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采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同時,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
今后,托育將更加方便。《條例》明確,要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學校、商業樓宇及青年女職工集中的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開放。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適齡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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