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公證去哪里辦理(婚前財產公證要去哪里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一方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
應該做婚前財產公證的人:
1、再婚者;
2、男女雙方家庭生活條件貧富差距懸殊者;
3、經商辦企業的夫婦;
4、戀愛期間購買房產準備結婚的年輕夫妻;
5、一方或者雙方負有婚前債務;
6、提倡婚后AA制的新新夫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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