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社會,擁有車輛的家庭已不在少數,在離婚糾紛中也必然涉及車輛的分割問題。那么當夫妻兩個人婚后的共同財產僅有一輛車,離婚時應該怎么分割?今天我們一起來看一起冠領律師事務所律師遇到的案例,一起了解一下關于車輛的離婚糾紛。

案例故事:

楚紅和劉亮都是在大城市打拼的上班族,兩人戀愛結婚后,因為房價過高便一直租房居住,但是隨著倆人收入增多,便一起商議后買了輛奔馳車,劉亮的事業也在次年變得更進一步,但加班成了家常便飯,倆人因此失去了溝通,楚紅無法忍受決定離婚,但是在分割財產時,看著家里僅有的一輛車,發起了愁,這樣的情況該如何進行財產分割呢?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經過律師咨詢,楚紅了解到:如果倆人在婚前訂立了夫妻婚前財產協議,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按照財產協議處理即可。如果在夫妻間沒有訂立任何協議的情況下,一起購買的車子,應當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均享有使用權,任何一方都無權獨占。離婚時,如果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分割車子的歸屬問題,以協商解決的結果分割。

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具體處理車子的歸屬問題上,可以采取由一方給付對方一定的金錢,車子歸一方所有的方式分割財產,給付金錢的數額確定,最好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最終,通過咨詢,楚紅了解到相關規定,提起了離婚糾紛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