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2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關于加強離婚案件〈離婚證明書〉出具工作的通知》。至此,綠本的《離婚證明書》正式進入大家的視野。

(省高院統一制《離婚證明書》為綠色封面)

(旌陽區法院發出的首份新版《離婚證明書》內頁)

作為全國家事審判方式改革試點法院,本著司法為民理念,大膽創新便民利民措施,旌陽區法院已于2023年5月制定《旌陽區人民法院離婚證明書發放辦法(試行)》,在德陽市率先開展離婚證明書發放工作。截至2023年10月21日,已發出484份。

(改革試點期間,旌陽區法院制《離婚證明書》為紅色封面)

(旌陽區法院制舊版《離婚證明書》內頁)

那么,紅本變綠本,新舊版本到底有何不同?這項改革有何便利?

一、便捷高效:“被動出具”變為“主動出具”,彰顯司法為民。

依照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方法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由民政局登記并發放離婚證;二是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下發離婚的判決書或調解書。

舊版《離婚證明書》,需要當事人主動申請。

《旌陽區人民法院離婚證明書發放辦法(試行)》主要規定了如下事項:

1. 經旌陽區法院調解或者判決離婚的且該文書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離婚證明書。

2.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原生效裁判文書副本及生效證明。

3.離婚證明書由作出生效裁判文書的業務庭室在收到當事人申請后的5個工作日內制作完成。

4.離婚證明書只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身份號碼,法律文書案號及生效時間。不得提及離婚緣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當事人隱私的內容。

新版《離婚證明書》,無需當事人申請。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離婚案件〈離婚證明書〉出具工作的通知》規定:“全省法院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對判決或調解離婚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無論當事人是否申請,均應向當事人出具《離婚證明書》”。

所以,即日起離婚案件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裁判文書生效后,無論當事人是否申請,法院均將主動向當事人出具《離婚證明書》,簡單快捷。

二、保障人權:隱去個人信息,彰顯人文關懷。

改革前:當事人遇到辦理戶口、房屋買賣、銀行貸款等需要證明婚姻狀況的情況時,需提交個人結婚證、離婚證、判決書、調解書。

法院系統與民政局婚姻登記系統、公安機關的戶籍系統未建立聯網機制,通常法院的離婚裁判文書生效后,當事人需要持裁判文書辦理各項手續,或多或少會將載有涉及當事人的如生理缺陷、性格缺陷、不良生活習慣、財產狀況等個人隱私暴露在外,給當事人帶來尷尬和不便。

改革中:在推進家事審判方式改革探索過程中,旌陽區法院探索通過去掉其他個人信息來保護離婚案件當事人的個人隱私。

現在:新版《離婚證明書》僅載有當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生效法律文書案號、婚姻關系解除時間等必要事項,其他個人信息不再列入,充分維護了當事人的隱私。

保護當事人隱私,是落實隊伍教育整頓的“便民利民,司法為民”的重要舉措。

三、更具權威:“格式自制”變為“全省統一”,統一和規范。

改革中:舊版的《離婚證明書》內容為旌陽區法院探索自制,試點也僅在德陽市范圍內。

現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辦理流程、格式、內容進行了統一和規范,新版《離婚證明書》全省法院統一制式,形成規范、固定的辦理模式,使證明更具權威性。

2023年10月22日,旌陽區法院按照省高院統一制式更新了《離婚證明書》的內容和格式。截至今日,共發出新版《離婚證明書》7份。

當事人在收到新版《離婚證明書》后表示:“法院的這項措施想民之所想,既簡單快捷,又保護了我們的隱私,辦理其他手續有了這么方便的材料,幫我們省去很多麻煩。”

《離婚證明書》是全省法院積極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中的創新舉措,充分體現了家事審判的人性化。旌陽區法院將認真貫徹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要求,規范制作《離婚證明書》,及時向當事人發放,有效回應群眾的司法需求。今后,將主動加強與民政部門、公安部門溝通聯絡,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確保《離婚證明書》發揮作用,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