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不管是從道德的角度還是法律的角度都是會被譴責的一種行為,在現實生活當中,如果遇到騙婚,想將對方認定為騙婚罪的話都要滿足一些什么樣的條件呢?面對騙婚的行為應該要怎么處理比較好?

2023年騙婚罪的認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法律制度中沒有騙婚罪,騙婚涉嫌詐騙罪,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2023年對于騙婚行為該如何處理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在遭遇某些欺騙行為騙婚的時候是可以撤銷婚姻的。法律上規定,當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隱瞞疾病的可撤銷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騙婚能構成犯罪嗎

由于我國現行法律,沒有“騙婚”這一罪名。因此也就沒有騙婚罪之一罪名。

但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婚姻為誘餌,隱瞞事實真相,假借婚姻騙取財物,事后攜款潛逃,數額較大的,涉嫌詐騙罪,應該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調查取證,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涉嫌詐騙罪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八十二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綜上所述,如果確認對方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詐騙彩禮,事后一定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案,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最低是3000元,如果低于3000元,公安機關無法立為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