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立遺囑最簡單有效合法(怎么立遺囑最簡單有效范文)
近日,南都民調中心發布《公眾訂立遺囑態度與意愿調查報告(2023)》,深入分析研究大家對遺囑訂立的知曉度、態度與意愿、形式與內容等方面。調查中,不少受訪者表示訂立遺囑時會首先考慮法律效力,但自身對遺囑效力的了解程度卻相對較低。
到底哪些遺囑訂立形式具有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規定的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訂立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委托第三方機構代辦遺囑訂立,大致流程是怎樣的?南都民調中心邀請了專業律師、中華遺囑庫工作人員分別進行詳細解答,并從實際案件中總結出訂立遺囑比較常見的認識盲點。
如何訂立有效遺囑?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朱建超律師表示,根據《民法典》規定,訂立有效遺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訂立遺囑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8周歲或者年滿16周歲,可以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 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達。如果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 訂立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根據《民法典》1134條至1139條,明確規定了六種遺囑形式和不同遺囑形式所對應的具體要求,分別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所以訂立的遺囑必須是以上六種形式之一。
4. 訂立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遺囑人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若遺囑人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該部分內容無效。
5. 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社會公德和公共利益。例如,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自書遺囑朱建超律師表示,自書遺囑必須是自己親手書寫。找他人代寫遺囑、打印遺囑,都不是自書遺囑。另外,自書遺囑需要注意以下細節:
1. 自書遺囑要注明年、月、日,否則會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2. 遺囑人書寫時應字跡清晰、親筆簽名;
3. 遺囑內容盡量言簡意賅、言辭準確,表達清楚遺囑人身份、書寫遺囑時的時間地點、遺產房屋坐落與權屬、分配方案等關鍵要素。
代書遺囑朱建超律師表示,辦理代書遺囑需要注意以下細節:
1.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2. 代書遺囑內容應以立遺囑人口述內容為準,以最大程度還原和證明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愿;
3. 為避免與打印遺囑混淆,代書遺囑應盡量由代書人親自書寫完成;
4. 可以保留立遺囑過程中的輔助證據。尤其是高齡老人設立遺囑時,盡量將設立遺囑的經過完整錄音錄像保存,以輔證是老人的真實意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事先到醫院開具老人精神狀態的相關證明。
5. 值得一提的是,不是所有人都能當見證人,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打印遺囑而對于打印遺囑,廣東天穗(深圳)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委員會主任關元朝律師表示,打印遺囑是《民法典》出臺后新增的遺囑形式。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與遺囑人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值得注意的是,見證人需要全程在場見證,不能只見證最終簽名。此外,如果立遺囑人不會打印遺囑,可以由見證人幫忙打印。
錄音錄像遺囑關元朝律師表示,錄音錄像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立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頭遺囑關元朝律師表示,口頭遺囑只能在非常危急的情況下才能使用,而且必須有兩個與遺囑人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如果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需要以其他形式重新訂立遺囑。需要注意的是,危急情況指的是遺囑人處于生命垂危,或是遭遇意外事故、意外災害等情況。
但有些情況下,口頭遺囑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立遺囑后,遺囑人馬上變成植物人狀態,或直接去世,這種情況下的口頭遺囑有效,不需要用其他形式的遺囑代替。
不過在實際案件辦理中,關元朝律師表示,口頭遺囑甚少發生。當遺囑人病重病危時,臨時找兩位以上與遺囑人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比較難,醫護人員也會避免參和患者的家庭糾紛中。如有訂立遺囑意愿,關元朝律師建議盡早通過其他遺囑形式訂立。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是調查中受訪者首選的遺囑訂立形式。朱建超律師表示,《民法典》廢除了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原則。另外,以往公證遺囑如需變更,需要重新辦理公證,但現在可以通過其他形式的遺囑來變更。
市民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時,帶上個人身份證和財產證明(如房產證、車輛登記證等),按照規定填寫相關申請表。值得一提的是,如遺囑人行動不便,可以聯系公證處提供上門公證服務。
據廣州市南方公證處公證員表示,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一般兩至三天可以出公證書。費用按每人每項財產最低920元來收取。例如,夫妻兩人處理一項共同房產的費用為920*2=1840元。
委托第三方機構代辦遺囑據中華遺囑庫工作人員介紹,中華遺囑庫主要提供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服務。如果市民有特殊要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他遺囑形式。
在中華遺囑庫辦理遺囑時,遺囑人首先提交申請表,申請經審核同意后,遺囑人按照中華遺囑庫確定的時間前往遺囑辦理地點辦理遺囑登記。辦理當天,增加了精神評估環節,立遺囑人精神評估的結果報告是用于證明立遺囑人當天的精神狀態,是對于認知功能是否異常的篩查和評定,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待遺囑內容確認無誤后,交由遺囑人一頁頁簽字,按手印。
隨后,遺囑人必須走進密室,在兩位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對著鏡頭把自己所寫的遺囑清楚讀一遍。所有遺囑經過中華遺囑庫總部審核通過方可入庫保管。最后,遺囑證交到遺囑人手中,整個登記流程才算完成。
遺囑人可隨時申請查詢入庫遺囑(電子掃描件)。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人指定的查詢人、提取人、人民法院、公證部門及其他司法機關人員,在遺囑人去世后方可申請遺囑查詢及提取手續。
訂立遺囑有哪些認識盲區?
辦理遺囑時,具體有哪些情況容易被認定無效遺囑?關元朝律師表示,實際辦理案件中,遇到過不少因遺囑訂立有瑕疵,而最終被認定為無效的情況。以下三種情形,值得引起大家重視:
1. 將公證簽名誤認為是公證遺囑。很多人以為,只要去了公證處做了公證就是屬于公證遺囑。其實,公證處有一種公證形式與公證遺囑比較類似。只公證協議或合同中是本人簽名,而不審核具體內容,這種叫公證簽名。
實際生活中,有些人自己起草了一份遺囑,然后拿去公證處公證,但并非做公證遺囑,而是做了公證簽名。公證員不會審核里面的內容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備可操作性。如果自己起草的遺囑內容是手寫,只要內容合法且具備可操作性,即便只公證簽名,也是一份有效的自書遺囑。如果自己起草遺囑的內容是打印出來的,當少了兩位見證人且只是公證簽名并非公證遺囑,即便內容合法且具備可操作性,這種情況既不屬于打印遺囑,也不屬于公證遺囑,會直接導致所立的遺囑無效。在此提醒大家,去公證處一定要交代公證員,做的是公證遺囑,而非公證簽名。
2. 代書遺囑中見證人沒有簽名或只有一人簽名。這種情況是不符合代書遺囑的構成要件,沒有見證人簽名或只有一個見證人簽名,都不構成代書遺囑的形式要件。即便遺囑內容有效,但由于不符合代書遺囑的構成要件,最終會被認定為遺囑無效。
3. 遺囑中處分他人財產。立遺囑人只能處分自己名下的合法財產,而不能處分他人名下的財產。比較典型的情況是借名買房,買房的錢是立遺囑人提供,但房子是登記在他人名下。在很多人的觀念里,會自認為該房子就是屬于自己的,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分配該房產。
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只要房子沒有登記在自己名下,在沒有經過法院判決認定房子權屬屬于立遺囑人之前,立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該房產,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綜合上述六種遺囑形式以及實操情況,從遺囑有效性、操作便捷性來看,關元朝律師建議,到當地公證處做公證遺囑是最好的選擇。主要原因有以下三點:
1. 公證處的公證員會根據立遺囑人的個人意愿,擬定合法的遺囑條款,不需要自己起草,省事省心。
2. 公證員會審核財產材料,以及遺囑內容條款的合法性、可操作性。例如公證員會審核哪些財產是可以寫到遺囑里面,哪些財產是不能寫到遺囑里面去分配。有專業人士把關,避免遺囑無效。
3. 根據公證處的規定,公證遺囑必須錄音錄像,保留了立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完整過程,若日后繼承人對遺囑產生爭議,可以調取錄音錄像予以證實。但值得注意的是,公證處有些情況無法受理,比如有些房子因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辦理房產證,或者是現金、首飾等流動資產,這些公證處不會受理。
而對于代書遺囑、自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形式,關元朝律師表示,如果一定要采取這幾種形式訂立遺囑,他建議委托專業律師起草好遺囑內容,確保遺囑內容有效且沒有爭議性,再進行遺囑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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