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后宅基地(宅基地老人死后使用權歸誰)
在“三塊地”中,宅基地受關注度最大,因為涉及面也最廣。關于宅基地,今年有一大變化就是“地隨房走”,涉及到宅基地的確權、繼承、分配等多項內容。
去年發布通知,要求農村宅基地以及集體建設用地確權工作于年底內完成,但由于去年疫情等因素影響,所以確權工作有所延遲。根據相關規定,確權工作結束以來,宅基地將統一實行“地隨房走”的原則。
一、什么是“地隨房走”?
所謂“地隨房走”,是指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如果被抵押、處置等,其所在的土地也將一并處置。宅基地也適用于這個原則。
二、宅基地能繼承嗎?怎么繼承?
首先,宅基地是不能被繼承的。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宅基地不是遺產,不能被繼承,個人也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屬于個人所有的,屬于財產范圍內,是可以繼承的。
這時,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子女通過繼承房屋,進而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但是如果繼承的房屋倒塌壞毀以后,不能進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了。
三、2個新規定
對于宅基地政策方面,近兩年有2個新規:
首先,已遷出農村的城鎮戶口的子女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可以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要確保宅基地上房屋的完整性,即不能倒塌、損壞或者空置超過2年,否則宅基地使用權將會被收回。但如果是本村戶口的沒有宅基地的子女,可以經過申請獲批后在規定范圍內進行翻建,而已有宅基地的則按照“一戶一宅”原則也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且不得翻建。
第二,鄉賢下鄉可申請宅基地。
這也是去年的一個新政,為鼓勵有識之士返鄉、帶動農村經濟的發展,規定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允許返鄉、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四、未來宅基地的走向
1、未來宅基地將面臨3種結局:即收回、保留與繼承。
當時宅基地確實存在著許多閑置與浪費的情況,比如一戶多宅的、超出面積的,以及非法買賣的,還有無法確權的等等,像這類宅基地主要是收回為主,以便于土地的集中和再利用。
還有一種情況近幾年也越來越多,即農村越來越多人到城鎮生活,舉家搬遷后農村的房屋閑置,但按照農村的傳統,大多會選擇保留而并不退出。
最后一種就是老人去世后子女的繼承,這在未來也將成為最多的一種情況。
2、未來宅基地管控將越發嚴格
中國是地道的人情社會,尤其在農村,人情有時就決定著一切,很多時候,只要跟村長搞好關系,打個招呼,事就辦成了。所以,過去農村經常發生很多不平事。但隨著宅基地改革提上日程,這方面的管控也會越來越嚴格。
【結語】
國家一再明確,嚴禁城里人下鄉利用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等,防止對土地進行炒作。也許有人不解為什么不允許宅基地隨便買賣?從短期看,允許自由買賣似乎可以很快增加農民的“融資渠道”,但從長遠看,一方面中國的城鎮化可能并不是一次性的,會有來回的反復,農民離開農村去到城鎮以后,能否適應城鎮的生活以及能否擁有穩定的生活是一個長遠的事情;另一方面,失地農民想重新安家置業勢必十分困難,容易成為社會穩定的巨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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