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繼承遺產不用繳稅,其實并不是這樣的,繼承遺產分為很多情況,在有些情形之下是需要繳稅的,下面就為大家盤點一下。

目前我國尚未規定繳納遺產稅,但是繼承不動產是有規定的。

2004年9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一個《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明確規定了土地、房屋的法定繼承人,是不需要繳納契稅的。

非法定遺產繼承人繼承不動產的,需要繳納契稅。

所謂的法定繼承人,指的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據相關國家法律,繼承的不動產再次交易時,可能會產生下列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繼承的不動產,如果在買賣時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二手房的出售交易總額-房產原來的登記價格-相關的合理費用)X20%。

但是20%的稅額不是所有繼承人都必須要交,如果繼承的二手房滿五年,并且是家里的唯一房產,在進行交易時是可以不用繳納20%個人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