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抗議“黑工廠”對村子生態環境的污染,江西省樂安縣公溪鎮丁垅村的熊智超等數十名村民,多次封堵村子的交通要道,阻止車輛通行。

2023年9月,包括熊智超在內的4名村民被抓捕,后被取保候審。五年后,已被取保候審多年的村民突然被公訴機關起訴至法院,要求追究他們的“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責任。

村民拍攝的不明廢棄物

公訴機關指控,2023年7月中旬至9月10日期間,丁垅村部分村民以公溪鎮鄒家山廢舊輪胎處理廠不明廢棄物污染環境為由,多次用石塊堵路,阻止車輛通行,致使道路無法正常通行,經公溪鎮人民政府、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等多次到現場處置未果。

公訴機關稱,熊智超作為堵路村民總代表,鼓動村民參與堵路,組織村民張貼公告、拉橫幅,意圖向政府和工作人員施壓,“上述行為嚴重影響了中核撫州金安鈾業有限公司(下稱“金安公司”)生產經營和漫水橋路段交通秩序、車輛通行,造成了嚴重損失?!?/p>

熊智超本人認為自己不構成犯罪,事件的起因是“黑工廠”和廢物垃圾存在環境污染,村民是為了保護環境才堵路,且村民行為均系自發,他沒有進行鼓動。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2023年7月29日,樂安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熊智超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免予刑事處罰,“對村民反映的環境污染問題,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多次到現場解釋、答復和處置,被告人本應理性表達訴求,不能采取持續、多次聚眾堵路,擾亂企業正常生產和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p>

“黑工廠”長期污染環境

曾被省級黨報曝光

丁垅村村民在2023年就開始反映,金安公司礦區里有輪胎廠利用廢舊輪胎非法煉油,大量不明廢棄物也傾倒在礦區里面。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3年7月29日,江西省委機關報江西日報刊發題為《黑工廠深山“排毒” 臭味刺鼻村民受害》的報道稱,丁垅村黨支部書記黃金生介紹,2023年,村民發現鄒家山露天礦區不時冒出黑煙,并伴有刺激性的氣味,隨后情況日益嚴重,“有時整個村子都彌漫著嗆人的臭味?!?/p>

廢舊輪胎非法煉油廠部分設施已被搗毀 圖據中國江西網

該報道指出,村民發現礦區內有人在非法煉鉛、煉油后,曾多次向相關部門舉報,可每次工廠在停產不久后又會死灰復燃;樂安縣環保部門則表示,因執法人員少,不排除黑工廠在查處風頭過后,會在夜晚偷偷生產。

該報道同時提到,2023年9月,樂安縣環保局接到舉報,得知鄒家山露天礦區有兩個廢舊輪胎煉油廠在進行土法煉油,均屬于國家淘汰工藝和明令禁止的企業,沒有辦理環評等手續。

彼時,樂安縣環保局副局長曾呈軍在接受江西日報記者采訪時介紹,黑煉鉛廠于2023年11月25日已被縣政府責令關閉;2023年2月,縣環保局牽頭聯合執法,對其實施斷電,并拆除了部分生產設備;2023年7月3日,執法人員再次出動,拆除了窯爐。

此前報道,兩非法廢舊輪胎煉油廠現已實施“斷根”拆除

公溪鎮黨委書記曾鳳輝在接受江西日報記者采訪時也曾表示,鎮政府在接到群眾舉報后,曾多次與樂安縣環保局聯動。2023年7月20日與7月21日,公溪鎮政府和樂安縣環保局進行了聯合執法,準備移除廠房和全部設備。樂安縣環保局表示,但因窯爐未冷卻,強行拆除會引發爆炸,因此只搗毀和拆除了部分設備。

樂安縣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待窯爐完全冷卻后,在2023年8月10日前將廠房和設備完全拆除,并采取一定的清污措施。

廢棄物檢測結果存爭議

村民先后多次進行堵路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案件資料顯示,根據警方調查,2023年初,丁垅村部分村民多次以礦區內“黑工廠”生產排放廢水廢氣為由,將通往金安公司鄒家山礦區的道路用石塊堵塞。

案件資料顯示,村民的第一次堵路發生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時任公溪鎮政府黨委委員劉建榮回憶,他作為鎮干部參與了處置堵路。被堵道路是通往鄒家山礦區工地,主要用于礦車、村民車輛行駛。

劉建榮稱,事發當日,他接到丁垅村村干部電話稱“有人堵路”,趕到現場后獲悉,村民用石塊堵路,“是想讓山上兩個工廠停工,并處理掉不明廢棄物?!眲⒔s向村民做了解釋工作,稱政府已向工廠下達停產通知書,不明廢棄物也已經送檢。當日下午,村民停止堵路。

在此后的近兩個月中,村民又先后四次進行堵路,主要原因是為了“讓污染工廠無法生產”以及“不滿環保部門公布的不明廢棄物檢測結果”等。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第二次堵路發生在2023年7月20日上午。第二天,當地政府及環保部門拆除了涉事工廠部分墻體和水池等設備,令其無法生產。

不久,樂安縣環保局公布了堆放的化工垃圾取樣檢測結果,結論為送檢樣本系無毒、未超標,屬普通生活垃圾。

這一結果引發了村民的質疑。丁垅村多名村民稱,他們自發籌款,將化工垃圾樣本交由南下打工的村民,送至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進行檢測。

2023年8月26日,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出具檢測報告稱,送檢樣本中重金屬鈹(Be)含量超出國家標準18倍,雙對氯苯基三氯乙烷(DDT)含量超出國家標準41倍。

案件資料顯示,關于堆放化工垃圾檢測結果的爭議及垃圾的處置,釀成了后續三次堵路。

2023年9月8日,樂安縣公安局、公溪鎮政府在丁垅村張貼了清理不明廢棄物的公告,要求村民將道路疏通。

兩天后,“擔心不明廢棄物被清理后,再無證據追究污染‘黑工廠’的責任”,30余名村民進行了最后一次堵路,阻止車輛通行。隨后,包括熊智超在內的四名村民被警方抓獲。

村民“代表”取保候審五年后被定罪免刑

已提起上訴

被警方抓獲后不久,熊智超等人被取保候審。此后數年間,案件一直未被起訴至法院。

2023年11月,當年參與堵路的三名村民熊某根、楊某英、易某香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樂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遠在廣西工作的熊智超亦被警方抓獲,后被批捕。

根據樂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3年7月中旬至9月10日期間,丁垅村部分村民以公溪鎮鄒家山廢舊輪胎處理廠不明廢棄物污染環境為由,多次用石塊堵路,阻止車輛通行,致使道路無法正常通行,經公溪鎮人民政府、當地村委會工作人員等多次到現場處置未果。

檢方稱,熊智超作為堵路村民總代表,鼓動村民熊某根、楊某英、易某香(三人均已判刑)等參與堵路,組織村民張貼公告、拉橫幅,意圖向政府和工作人員施壓。

樂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內容

檢方認為,熊智超上述行為嚴重影響了金安公司生產經營和涉事路段交通秩序、車輛通行,造成了嚴重損失?!靶苤浅郾姅_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企業單位工作、生產無法正常進行,造成嚴重損失,其行為觸犯了相關法律,應當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責任?!?/p>

該案庭審時,公訴機關發表公訴意見稱,熊智超糾集眾多村民擾亂社會秩序,持續時間跨度長,客觀上不僅給金安公司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還對社會和國家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損害了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系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首要分子。

熊智超則認為自己沒有犯罪:事件的起因是鄒家山上的“黑工廠”、廢物垃圾存在環境污染,村民是為了保護環境才堵路;他作為協商總代表到過堵路現場,負責與政府、村民之間的溝通,但他本人沒有參與堵路,也沒有鼓動村民堵路。

熊智超辯護人、山東翼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凱提出,本案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依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訴機關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熊智超被取保候審后四年多,案件未被起訴至法院,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嚴重超期、追訴程序嚴重違法,應屬于公訴機關終止追究刑事責任情形,本案不應起訴至法院。

村民曾寫聯名信反映污染問題

張凱還指出,本案事出有因,村民堵路是自發維護生存家園,本案堵路事件的持續升級,與政府處置不當、未及時公布檢測結果、未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等直接相關。

2023年7月29日,樂安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熊智超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綜合考慮本案案件起因,被告人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樂安縣人民法院在判決書中稱,對村民反映的環境污染問題,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多次到現場解釋、答復和處置,被告人熊智超本應理性表達訴求,不能采取持續、多次聚眾堵路,擾亂企業正常生產和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

此外,對于熊智超辯護人提出的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嚴重超期、追訴程序嚴重違法等辯護意見,樂安縣人民法院認為,公訴機關雖然存在超期移送起訴的情形,但本案犯罪處于追溯期內,不影響本案基于事實和證據對定罪的處理。

對于辯護人提出本案堵路事件的持續升級與政府處置不當、未及時公布檢測結果、未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等直接相關的辯護意見,樂安縣人民法院認為,該辯護意見理由和依據不足,不予采納。

丁垅村村民自發到中國科學院廣州化學研究所分析測試中心送檢化工垃圾樣本的檢測報告,亦未被一審法院認可。樂安縣人民法院稱,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該檢測報告中樣品的真實性、取樣程序和取樣標準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