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律師費用是由委托方支付

也就是誰請律師誰付錢

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

可以由敗訴方承擔

主要有以下三類情形

第一類,在合同中明確

約定了律師費

由違約方承擔的情形

第二類,部分地區勞動案件

債權人撤銷權

著作商標侵權糾紛

以及惡意訴訟、虛假訴訟

濫用訴訟權利案件

律師費可以由敗訴方承擔

第三類,專利侵權、擔保

不正當競爭、人身侵權

和商業仲裁案件的律師費

由裁判機關裁量認定

無論最終是

由誰來支付律師費

您在請律師時

都必須簽訂委托協議

符合收費標準,有支付憑證

有律師費發票

才能獲得支持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