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落戶是指流動人口參加積分管理,累積分值達到落戶達標積分值的,準予戶籍遷入蘇州市。2023年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受理工作已正式啟動,那么要符合什么條件才能夠通過該政策成功實現落戶蘇州呢?

 

根據蘇州市政府出臺的有關政策,申請積分落戶蘇州的申請人應該符合以下條件:

本次積分落戶申請條件又有本市戶籍和非本市戶籍之分:

非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持現居住地居住證,可以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申請參加戶籍所在地之外的縣(市)、市區積分管理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參加社會保險;

2、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3、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確定符合上述條件后,即可開始著手準備相關材料了,申請基本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或者電腦打印加蓋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填寫戶主及戶主關系、姓名、身份證號、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戶籍地址等項目);

4、婚姻狀況材料:結婚證、離婚證(附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

5、家庭成員關系材料:戶籍檔案資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書、收養證或者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公證書等;

6、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指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證、公有住房租賃證或者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7、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所有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直系親屬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共有產權人、租賃房屋產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

值得注意的是: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是指屬于本人及直系親屬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宅房屋。

好了,一切準備就緒,那么,應該到哪里去申請呢?

符合積分落戶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申請戶口遷入的,應當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想要落戶蘇州的朋友們,看一看,自己是否能夠符合這些條件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