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么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么提起)
《厘清刑案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遭受犯罪行為侵犯的被害人提起要求賠償的民事訴訟活動。其在本質上是一種民事訴訟,但又依附于刑事訴訟,具有不同于普通民事訴訟的特殊性。
本文從現行法律規定出發,厘清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幫助代理律師在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還是附帶訴訟之間,作出恰當的選擇。
★法律依據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六條:“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七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構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7.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2023年2月《關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范圍問題的答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未能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無論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是否投保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均可將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納入判決賠償的范圍。
★單獨起訴與附帶訴訟賠償范圍比較
(一)人身侵權賠償范圍
項目
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
誤工費
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
喪葬費
精神損害撫慰金
殘疾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
普通民事訴訟
賠償
賠償
賠償
賠償
賠償,但單獨要求該項,不予受理
賠償
賠償
附帶民事訴訟
賠償
賠償
賠償
賠償
不賠償,單獨要求的,不予受理
未明確賠償,目前僅在交通肇事案突破
未明確賠償,目前僅在交通肇事案突破
(二)財產損失賠償范圍
項目
財產已毀壞
財產未毀壞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行為構成犯罪
普通民事訴訟
賠償
賠償
不予受理,可要求國家賠償
附帶民事訴訟
賠償
不予受理,依職權追繳、責令退賠被害人
不予受理,可要求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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