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電動車駕駛員認為:

“路上車少時,闖個紅燈沒事”

“就算被查到,也就扣幾十塊錢”

“哪怕騎電動車違法出了事故,

汽車司機也要賠錢給我”

近日,在赤峰市巴林左旗

一名電動車駕駛員與機動車碰撞受傷

最終電動車承擔了主要責任!

↓↓↓

11月3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王某駕駛兩輪電動車沿皇城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振興大街路口時,前方直行信號燈變成了紅燈。王某見此時路面車輛不多,于是無視信號燈,徑直向前駛去。

與此同時,任女士駕著一輛白色小轎車,正沿著振興大街由西向東行駛,來到皇城路路口時,前方直行信號燈是綠燈,任女士便放心向前駛去。但是,左側車道上另一輛正在行駛的小轎車行駛緩慢準備避讓前方電動車,任女士并沒注意到異樣,準備加速通過紅綠燈路口,結果車子剛開到過斑馬線位置時,王某駕駛的電動車撞了上來。任女士趕忙急踩剎車避讓,但為時已晚,轎車的左前側車頭與王某的電動車發生碰撞,在慣性作用下,王某被撞到引擎蓋上轉了一圈后胯部摔在地上。任女士見狀嚇壞了,趕緊下車查看,迅速撥打了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

事發后,接到報警的赤峰巴林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迅速趕到事發路段,勘查現場,并調取了任女士小轎車的行車記錄儀。經過詳細調查后,交管部門認定,王某存在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行為,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而轎車駕駛員任女士由于經過路口時未觀察周圍情況,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闖紅燈的危害

一、交通信號燈的主要作用是科學分配車輛、行人的通行權,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闖紅燈嚴重破壞了路權分配規則。

二、無論是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的闖紅燈行為都會增加路口交通沖突,增加事故發生幾率,危害極大。

三、隨意闖紅燈,既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也極大損害了社會文明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