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法律規定(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法院)
公 告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同意指定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管轄部分知識產權糾紛案件的批復》[(2023)最高法民他77號],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將轄區內基層法院就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管轄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9月1日起,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不再管轄知識產權民事案件;
二、指定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管轄發生在南寧市轄區內,訴訟標的額為2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一般知識產權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為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住所地均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第一審一般知識民事案件,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壟斷及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糾紛除外。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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