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于2009年元月成立的廣西羅揮得律師事務所,是廣西第一家個人律師事務所,成立至今已近13年,現有成員6名,其中律師3名、律師執業監督員1名,律師助理1名,行政輔助人員1名。

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本所早已在地級廣西河池市城區的地標性建筑購有自有產權的辦公場所,在當地也算得上具有一定檔次和競爭實力的小型律所。

沒有計劃就沒有發展,沒有總結就沒有進步,現在筆者把自己成立已近十三年的個人律師事務所作個總結描繪。

一、做好規劃,確立構建目標,明確律所定位。

做任何事情,要想做好,應當有明確的目標和定位并做好規劃,這樣做起事業來才有動力和激情。目標和定位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律所所在地區規劃定奪,只“高瞻”無實際意義;但只“近矚”也會阻礙律所的發展。

筆者的個人所地處經濟欠發達地區,成立之初的規劃是執業律師1人,財務1人,內勤1人。

事務所穩定立足后的規劃主要是通過逐步招收實習律師作為培養對象并通過謹慎嚴格的考核方式擇優錄用促使其穩定留所執業。設定的穩定發展規模是達到5名律師團隊、3名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的律師事務所。打造具有“溫暖、可靠、誠信、專業、品牌”文化內涵的精品律師事務所。

二、給個人律師事務所起一個響亮的名稱。

好的名稱首先是本人本物區分他人他物的基本標志,進而是本人本物擁有個性內涵的文化標志,最后是本人本物形成品牌特色的專有標志。

個人律師事務所的名稱應當體現個體特色,最好能讓社會大眾一眼分辨出你的事務所是個人所,而不是合伙所或者國資所。

而體現事務所個體特性的名稱一般包括以個人名字命名和以個性名稱命名兩種,所以設立人對個人律師事務所的名稱應當慎重起見、下一番功夫考究,事務所名稱到底使用個人名字好還是使用個性名稱好?答案應當是因地制宜、因人而異。

如果自己是當地知名律師,在法律服務行業有一定的知名度或者自己的專業素養和道德水準在社會公眾的心目中已經打造出一定的社會影響力或者自己經具備一定的專業口碑效應,行業潛質良好,那么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律師事務所那肯定是最佳的選擇,有助于將事業做強做大,實現個人品牌和事務所品牌都有可能走向成功的良好局面。

而如果設立人欠缺知名度,個人品牌尚處于稚嫩或者相對不成熟的狀態,或者僅出于嘗試打造自己、換個環境執業,不急于追求品牌效應,那最好還是選擇富有個性的名稱,這樣不僅可以展現實力,不匡囿局限自我,而且還給社會公眾一種美好的聯想和可靠的信任,即使以后事務所不成名成器,也可以給自己存留立足空間或者發展的機會。

筆者的個人所之所以取“廣西羅揮得律師事務所”之名,是因為筆者多年來均是中共河池市委機關報《河池日報》等多家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的常年法律顧問,經常在相關新聞媒體點評案例,又被評為廣西十佳律師,公眾知曉度比較高,而且在當地辦了多起成功案例,加上又是省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的委員,顯然以自己名字命名比以個性名稱命名辦所好一些,辦所后如虎添翼、錦上添花的可能性也比較大一些,小有知名度的幾率也可能多一些、快一些。

三、建立健全個人律師事務所的內部管理制度。加強管理。

個人律師事務所一般不大,也不宜過大,但它畢竟是一個所,只要是一個所,它必須有事務所的整套系統,必須受《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的約束。所以個人律師事務所不一定是只有一個人的律師事務所。筆者的個人所成立之初有律師、財務、內勤僅3個人,租用的辦公面積不算大,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對人員設置、崗位管理、職責分工均有明確規定。

一是成立之初制定《內部管理規定》,高瞻遠矚地對個人所的宗旨、目標、結構、人員招聘、業務規則、業務學習、檔案管理、福利待遇、考核制度等項作出綜合規定。

二是根據人員情況制定包括主任、副主任、財務主管、主任助理、聘用律師、實習律師、律師營銷員等職位的《崗位職責描述》。

三是為規范接待行為,提高法律服務水平,穩定和擴大客戶資源,制定《來訪接待和客戶管理規定》及《致客戶的來訪溫馨提示》。

四是為切實解決初始執業律師的案源,協調新老律師的案源關系,制定《關于解決案源問題的意見》。

五是為依法依規執業、誠信服務、正確防范和處理投訴問題制定《關于處理投訴問題的意見》。

六是為規范財務運作,防范執業風險而制定《執業律師財務管理規定》……

好的管理制度還需要好的實行才能發揮其效能。而好的實行要體現在日常管理上,體現在不要讓各種管理規定流于形式。因此個人所應每周有工作計劃,每周定期業務學習,每月定期召開至少一次的所務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行風監督座談會,每年召開一次年終總結大會,特殊情況隨時集中處理相關問題。

只有這樣做才容易提升事務所的整體凝聚力,讓律師和工作人員有被管理感和被操控感的同時又獲得歸屬感和安全感,利于穩定人才和保障其規范有序地發展事業。

四、 搞好個人律師事務所的文化建設。

一個行業有一個行業的精神支柱,有精神支柱才有動力,有動力才有發展。律師所的精神支柱就是搞好律師文化建設,讓律師品味律師事業的魅力和風采,品味努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這樣一個職業的自豪和榮耀。

創建個人律師事務所文化的途徑有:

一是創造濃厚的文化氛圍,在事務所的門外區域搞宣傳欄,對律師所的設立目標、主要榮譽、業務特長、服務理念、執業承諾及律師個人的簡歷等情況作宣傳;在所內張貼警示勵志的書法條幅,諸如:“一身正氣在丹田,話一出口浪滔天。” “出庭能雄辯,下筆能成文。” “謀高案贏”……;

二是根據所情創辦具有雜志風味的《律師家園》,刊登律師個人的業務研討文章、辦案心得、散文雜談、展示相關媒體對事務所和律師的報道、展示律師獲得的各種獎狀、獎章、證書等;

三是經常開展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律師要當好做好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五、提升個人律師事務所的業務競爭能力。

個人律師事務所因為小而專,加上靈活便利,類似于“精品店”,往往更能貼近群眾,容易成為社區和基層群眾首選提供法律服務的單位,在“精打細算”“精雕細琢”上具有國資所、合伙所難能攀比的優勢,所以從適應市場需求的角度考慮,個人所應當具有綜合的專業知識和協調能力,在業務發展上應當著重開發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等保障民生的業務,應當積極參加社區服務、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等案件的調處和維權,多與老百姓溝通,聽取老百姓的意見和建議,將業務做精做專、做實做細、做穩做強。

又因為個人所的小而專和貼近群眾,個人所應當注重到街道、社區、小區等地拓展單位和個人的法律顧問業務,打造個人所的精細品牌,讓個人所的名稱從基層傳開,有群眾基礎,這樣個人所才保持經典和長久的生命力。

還是因為個人所的小而專和貼近群眾,個人所應當具備綜合全能和有專業特長的律師才能適應群眾需求,因此個人所適宜分類分工發展個人專業特長,不適宜整體專業同化。

六、注重個人律師事務所的人才培養。

因為個人所一般不是大所,所以多數很難引來極力想大展拳腳的成名律師和資深律師,但卻容易招來新入行、經驗尚缺、朝氣蓬勃、對律師事業充滿信念又急需老律師引導傳帶、指點迷津的新律師或實習律師,因此個人所應當把自己發展成為培養律師人才的搖籃,不停地給新律師或實習律師灌輸執業理念和執業技巧,幫助他們拓展法律業務,幫助他們解決生存困難和實務困難,讓他們茁壯成長,推助他們過上法律人的美好生活。

個人律師事務所是我國律師職業發展的內在需求,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法制先進的必然產物,符合國際律師制度的慣例,為我國律師事業和律師的發展注入了新活力。相信通過不斷的探索、交流、借鑒和完善,我國的個人律師事務所會不斷發揮其特色,為我國的律師業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貢獻應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