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向來為熱門話題,一方面,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空心村越來越多,土地資源遭受極大浪費;另一方面,有不少農村農民希望分到宅基地,滿足居住的基本需要。因此,有關宅基地審批、盤活、退出等政策,牽動很多人的目光。那么,2023年一號文件中有哪些政策呢?下面,為你詳細分析。#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發布#

一:在2023年一號文件中,農村宅基地如何提及?

在今年一號文件中,有關農村宅基地的描述,放在了第七章的第三十二條,有如下介紹:

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規范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穩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開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范化建設試點。推動開展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融資。依法依規有序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制定新階段深化農村改革實施方案。

通過文件我們可以知道,農村宅基地主要被提及了四個方面,分別為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宅基地確權登記、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盤活)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范化建設試點。

二:具體分析2023年宅基地政策

①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穩慎推進

進行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為了改變空心村土地的閑置浪費,激活宅基地和農房的使用權,因而要對宅基地審批、盤活及退出進行改革,且改革試點建立在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變、耕地紅線不突破和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之上。

其實,在2023年,國家就已通過了《深化農村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但是,由于宅基地和農房事關農民安身立命,具有特殊性,所以,國家一直采用穩慎推進的態度,而今年仍不例外。

②宅基地退出-繼續試點

宅基地退出試點,一直在有序進行。在試點地區,退出的范圍、補償資金等標準,各地并不統一。在改革沒有破題之前,這項政策不可能大范圍推廣。

宅基地退出試點,現實中也鮮有實例。2023年9月,《當代縣域經濟》中曾報道了這樣一個例子。四川火井鎮災后恢復重建增減掛鉤項目的農民,自愿放棄農村宅基地,到縣域購房時,按30萬元/畝標準進行貨幣補償和享受購房總價1%-5%的補貼。

(3)宅基地盤活-穩妥有序推進

虎年初始,隨著鄉村振興深入推進,關于盤活閑置宅基地的政策不斷出臺。近期,就有天津和廣東兩省分別出臺了政策。

在《天津市關于加快推進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的指導意見》中,在農民自愿、收益共享、依法依規和民主決策的原則基礎上,采取作價回購、統一租賃、農戶委托和農戶入股等不同方式,既解決土地浪費的難題,又實現了農民和集體的雙贏。

另外,與鄉村振興結合起來,引導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去農村按照租賃合同形式開展訂單式建房,按照經營需要新建或翻建住宅,合作打造民宿、康養和經營場所等。并鼓勵進城落戶的農民和繼承住宅房屋所有權的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

廣東省也頒布了《關于保障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促進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提出大力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將成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重點。

文件中提出:

在自愿、有償原則之上,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有序開展廢棄宅基地、閑置公益設施用地等存量建設用地的綜合整治。廣東省在大力使用集體建設用地的同時,還明確鼓勵宅基地復合利用。依法登記的宅基地和民房,允許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農產品初加工、電子商務等農村產業。

(4)宅基地產權交易-市場規范化建設試點

由于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所以宅基地只能轉讓產權,而且還具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在2023年,一號文件提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規范化建設試點。需要注意的是試點,而且更多著重在交易市場的規范化建設。

(5)宅基地審批和確權

在今年的一號文件中,明確提出為切實維護農民權益,進行確權登記。目前,不少的地方,確權工作已經完成,為后續一戶一宅,以及宅基地入市等政策推廣奠定基礎。不過,有關宅基地的審批卻沒有出現。因為是熱點問題,所以,我也單獨列出來說一下。

宅基地審批,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在2023年就發布《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23】6號),對審批條件和程序有明確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為落實貫徹,各地也紛紛頒布了相應的政策。這兩天,在廣東省司法廳網站上,出現了2023年《廣東省農村宅基地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暫行規定(送審修改稿)》及說明,程序愈發簡明。其中,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便可以以戶為單位申請一處宅基地建設住宅。

(1)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未取得宅基地的,或者已取得宅基地但是面積明顯少于規定標準的;

(2)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建設鄉鎮村公共設施、實施鄉鎮、縣、市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或者調整村莊布局等,需要異址新建的;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之,農村宅基地正成為鄉村振興和農村富裕的催化劑,越來越成為熱點。朋友們,您對此怎么看?歡迎朋友們留言評論,我們一起熱切交流。#農民##農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