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預防—

職務犯罪預防

預防職務犯罪,是指檢察機關為排除職務犯罪發生的條件,消除職務犯罪產生的因素,達到制止或者減少職務犯罪目的而采取的各種綜合防范措施的司法活動。

1978年8月,墾利縣檢察院恢復重建。1979年3月設立經濟檢察股,1984年7月改為法紀經濟檢察科。負責經濟法紀檢察工作,同時開展經濟犯罪預防工作。

上世紀80年代,縣檢察院經濟檢察、法紀檢察工作處起步階段,主要通過到縣屬各單位、各鄉鎮宣傳《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宣傳檢察機關經濟檢察職能。先后派員赴全縣各公社,以及工交、財貿、供銷、商業等20多個系統與單位,通過開展法制宣傳,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宣傳經濟檢察工作的任務、職責。同時通過開展廣場宣傳、設置宣傳櫥窗等方式,宣傳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構成要件、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程序等內容。在了解各單位職責基礎上,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提出檢察建議,堵塞相關漏洞。

上世紀90年代初期,繼續結合經濟檢察與法紀檢察工作,開展檢察環節綜合治理。這一時期主要做法有:(1)結合辦案,開展法制宣傳。(2)結合辦案,提出檢察建議,根據案件中暴露的問題,協助有關單位堵塞漏洞,防范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3)開展調查研究,提出預防建議,對案件出現的一些普遍性問題展開調研,并向有關單位提交調研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有效參考。

1993年至1997年,經濟犯罪預防工作貫徹打防結合原則。預防工作主要采取五方面措施:(1)針對發案單位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幫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2)對涉及領導班子成員犯罪的,及時建議整頓領導班子。(3)開展調查研究,到企事業單位,分析經濟犯罪特點、成因和規律,對新形勢下經濟犯罪趨勢進行預測。(4)結合辦案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干部群眾知法、守法,共在發案單位上法制課36次。受教育群眾達到2000余人次。(5)選擇發案單位和重點行業建立聯系點,開展“文明共建”“廉政共建”活動,經常對“廉政共建”單位通報經濟犯罪新情況,提供法律咨詢,對其廉政建設情況進行監督。先后與10多個企事業單位建立廉政共建聯系點,起到對經濟犯罪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作用。

1999年1月29日,最高檢出臺《關于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結合辦案主動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墾利縣檢察院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簽訂《關于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協議》,預防工作走向規范化。

2000年12月,最高檢作出《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決定》,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主動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置于黨委領導下,依靠有關部門和全社會支持、配合和參與,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1998年至2002年,墾利縣檢察院根據最高檢《意見》和《決定》相關精神,懲教并重,打防并舉,預防犯罪標本兼治,從源頭上治理腐敗。(1)結合辦案,探索從體制和制度上預防職務犯罪的途徑和方法,共向有關單位提出檢察建議97份500余條,幫助堵漏建制。(2)做好個案追蹤預防,在案件辦結后,到案發單位進行回訪,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做到一案一總結,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檢查,一案一回訪。(3)在金融國企等職務犯罪易發、多發行業和領域開展預防,幫助其健全規章制度,健全監督制約機制。(4)加強宣傳教育,開展一年一度的法制宣傳月活動和舉報宣傳周活動,累計發放宣傳材料8萬余份,接待群眾咨詢4300余人次。(5)成立墾利縣委預防職務犯罪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等有關領導任副組長,12個有關部門參加,辦公室設在縣檢察院,負責日常工作,初步構建起縣委領導下的全方位、多層次職務犯罪社會化預防網絡。

2003年至2007年,探索基層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新模式,構建預防新格局,開展系統預防、專項預防、個案預防,注重從源頭上預防犯罪。開展法制宣傳月和舉報宣傳周活動,到廠礦、鄉鎮、集市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發放宣傳材料2萬余份,上法制課50余場次,受教育人數3000余人次。2004年,與墾利鎮建立鎮級預防職務犯罪聯動機制,率先在全市實現鄉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此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充分肯定。年內,成立職務犯罪預防宣講隊,在鄉鎮和部門單位開展面對面宣講教育活動。2005年,開展預防調研,撰寫調研報告8份,在市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知識競賽活動中獲第一名。2007年,開展“法律講壇”宣傳暨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縣7個鄉鎮,86個縣直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領導300余人參觀東營市預防職務犯罪教育基地。印制《檢務公開》宣傳手冊2000余份,在“兩會”期間,將手冊送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手中。印發《預防職務犯罪知識簡報》2000份,將精心選錄的40多名落馬貪官懺悔錄匯編成廉政叢書《懺悔》,作為“廉政年貨”發送給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與農村干部。與10個部門建立系統預防聯系機制,在9個行業開展專項預防活動,開展個案預防6次,提出檢察建議16份。

2008年至2011年,偵防一體化機制穩步推進,建立全市首家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238次,教育干部職工8946人次。結合查辦的典型職務犯罪案例,撰寫案例分析33篇,調查報告24篇,并根據犯罪特點、原因等提出相應對策;開展行賄檔案查詢652次,涉及被查詢單位2156家,提出檢察建議45次,被建議單位均進行認真落實;成立墾利縣職務犯罪預防協會并召開3次年會,形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合力;與縣紀委聯合在縣城主要街道建立“廉政文化建設一條街”;組織全縣200余名領導干部參加“法治與責任——全國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展覽·山東東營巡展”;對全縣333個行政村兩委成員和鎮街基層干部進行廉政教育活動,初步形成社會化大預防格局。2009年2月13日,墾利縣職務犯罪預防協會在縣檢察院召開成立大會,轄區內油田單位、縣直部門、鄉鎮、企事業單位等43家會員單位參加成立大會。會上,通過協會章程,選舉縣檢察院劉忠太檢察長為首任協會會長、并選舉產生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建林和縣政法委書記劉占文為墾利縣職務犯罪預防協會揭牌。2010年6月24日,墾利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田治穎對縣檢察院報送的《關于東營市農業系統職務犯罪分析材料》和《檢察建議》作出重要批示:剖析深入透徹,教訓發人深??!所提建議可行。要舉一反三,引以為鑒,健全制度,關口前移,從根本上防止職務犯罪發生。

2023年,縣檢察院突出預防針對性,構建社會化預防格局。向區委提交《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堅持每起案件向發案單位發一份預防建議,根據一些苗頭性問題,開展系統預防工作;聘請17名預防職務犯罪志愿者,開展預防公益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醫院等活動38次;編發預防職務犯罪叢書《懺悔》、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知識競賽等活動,教育全區干部自覺遠離職務犯罪;對投資金額總計超過10億元的興隆林場建設項目、永安鎮6萬畝土地綜合整治社區安置建設項目開展同步預防。 全年開展各類警示教育活動217場次,受教育12000余人次。

2023年,由縣職務犯罪預防協會主辦,縣紀委、縣檢察院、縣國土資源局承辦的墾利縣“國土杯”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暨預防職務犯罪知識競賽在縣廣播電視臺演播大廳舉行,組織處于重點崗位的92名領導干部到墾利縣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開展廉政關愛教育活動。

2023年,縣檢察院出臺《進一步加強懲防一體化建設的意見》《關于切實做好職務犯罪預警預測和重點領域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實施方案》等文件。創建《警鐘》手機報,通過手機彩信形式,向轄區內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員干部和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企業代表進行發送。創建預防宣傳“大篷車”,抽調干警,配備專門車輛,面向農村、面向基層宣傳預防知識,“大篷車”行駛800余公里,在全縣30余個行政村開展各類活動48次。

2023年,縣檢察院組織全院33名檢察官參與聯系大項目8個,涉及建設資金15.1億元。

2023年,縣檢察院完成新警示教育基地建設,建立涉農預防志愿者工作站,聘請下派幫扶工作隊10名“第一書記”為精準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預防志愿者。

2023年,區檢察院向區委提交《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區委書記劉斯杰作出批示。3月份警示教育基地投入使用,全年為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開展警示教育203次,受教育人數4500余人次;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1558件次;組織檢察官聯系黃河南展區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項目;積極參與全區治理微腐敗工作,全力配合“集中查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行動,與區郵政局開展“預防職務犯罪郵路”活動,構建覆蓋城鄉職務犯罪預防網絡。

盛世修志,以文存史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希望通過回顧墾利區檢察工作走過的風雨歷程,總結經驗,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忠誠履職,司法為民,認真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奮力開創新時代墾利檢察工作新局面,譜寫光輝新篇章,為墾利經濟社會發展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