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他人財物構成盜竊罪,我們國家法律并沒有設立偷盜罪這一罪名。根據《刑法》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另外因為各地經濟水平差距較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只需要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即可。

2“多次盜竊”

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3“入戶盜竊”

非法進入供他人家庭生活,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盜竊的,應當認定為“入戶盜竊”。

4“攜帶兇器盜竊”

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盜竊,或者為了實施違法犯罪攜帶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盜竊的,應當認定為“攜帶兇器盜竊”。

5“扒竊”

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應當認定為“扒竊”。

此外也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盜竊財物的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滿足一定的數額標準,一般是一千元即可構成立案標準,但是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相差較大,具體數額也有所差異。

當然,對于不構成刑事犯罪立案標準的盜竊行為盜竊多少算刑事犯罪記錄(講解盜竊3000元最輕處罰),并不是追究法律責任了,依法也要受到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綜上可知,盜竊他人財物是違法行為,數額較大的構成盜竊罪,行為人要受到刑事處罰。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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