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怎么變更孩子的撫養權?孩子不到兩歲判給了女方,孩子兩歲以后男方能變更撫養權嗎?通俗易懂說法律,請關注收藏,楊律師介紹一下撫養權變更的知識。

碰到過一些離婚后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撫養權的,問是不是必須去法院辦手續?我的回答是不是必須去法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自行變更撫養權,但最好就撫養權變更和撫養費的問題形成一份書面文件。但如果因為孩子的戶口或者上學等原因,需要由法院出具司法文書的,也可以到法院出調解書確認變更事宜。

對變更撫養權有爭議的,怎么辦?

那就是由提出變更撫養權的一方到法院起訴了。網上曾經流傳一個說法,說離婚時孩子不到兩歲判給女方了離婚后怎么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等孩子2歲以后男方就可以把撫養權要過來了。這個肯定是不對的,不管孩子幾歲,撫養權確定后,沒有特定理由,單方要求變更撫養權的,法院一般不會支持。

按《民法典》司法解釋的規定,有以下四種情況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這里的“其他正當理由”是個兜底條款,總的原則是,確實有證據證明不變更撫養權對孩子成長不利,才有可能讓法院支持單方變更撫養權。通俗易懂說法律,我是楊文戰律師,下期再見!

本文作者:北京楊文戰律師,第一屆北京網絡知名人士聯誼會理事,微博十大影響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業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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