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電信網絡詐騙筑牢法治根基
前不久,就在廣大消費者沉浸在“雙11”購物狂歡的同時,多地公安機關發布提示,謹防“假客服”“中獎免單”等電信網絡詐騙。數量大、種類多、覆蓋面廣,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已經成為當前發案最高、損失最大、群眾反響最強烈的犯罪類型。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整治電信網絡詐騙,歸根到底還應有法可依。令人振奮的是,10月19日,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這是我國首次針對電信網絡詐騙的專門立法。
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的重要舉措。近年來,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多發高發,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對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關鍵環節和制度構建,以及加強法律制度建設等提出明確要求。
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各地區各部門持續開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打擊治理,搗毀了不少電信網絡詐騙團伙,取得了明顯成效。然而,單靠嚴厲的事后打擊難以從根本上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的高發多發態勢。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制定一部反電信網絡詐騙的專門法律,顯得尤為必要。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對立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近年來,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指示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較短時間內制定疫苗管理法、生物安全法、長江保護法等,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次反電信網絡詐騙立法,立足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和依法治理,側重前端防范,對實踐中迫切需要的制度安排作出規定,從法律制度層面筑起反電信網絡詐騙防護網,是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又一重要舉措,對于維護社會安定和經濟社會發展意義重大。
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信息化時代,電信網絡給人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極大便利。但是,不少犯罪分子利用新型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鉆管理上的漏洞,利用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網絡黑灰色產業交易等實施精準詐騙,組織化、鏈條化運作,跨境跨地域實施,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據新華社報道,2020年,全國共立案電信網絡詐騙案件92.7萬起;案件造成群眾損失353.7億元;此類犯罪警情占全部刑事警情的比例超過40%??電信網絡詐騙已經成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第一大犯罪類型。
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切實保障人民的利益,不斷滿足人民對幸福美好生活的期盼,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也是新時代立法工作的價值取向和工作重點。事實上,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不少是通過法治、通過立法來保證和提升的。
我們看到,為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一審稿,從綜合治理、健全基礎制度、技術防詐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實招硬招,既是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更是深孚眾望的立法安排,令人欣喜。
制定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是“小快靈”“小切口”立法的生動實踐。縱觀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一審稿,全文共7章39條,條文數量雖然不多,卻有著很強的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
從規定反電信網絡詐騙各部門職責、企業職責和地方政府職責,到落實實名制,規定電話卡、互聯網服務真實信息登記制度;從規定金融、通信、互聯網行業主管部門統籌推進相關跨行業、企業的統一監測系統建設,推進涉詐樣本信息數據共享到要求互聯網企業移送監測發現的嫌疑線索;從加大懲處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行為,實施懲戒措施到對潛在受害人預警勸阻和開展被害人救助??每一條內容舉措都“實打實”,讓法律制度更加務實管用。
當前,社會利益關系錯綜復雜,各類矛盾風險交織疊加,各方立法需求層出不窮,對立法內容、形式、效率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近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工作,呈現出覆蓋廣、數量多、節奏快、要求高的特點,立法形式也更加多樣化。從體量上看,既有像民法典這樣基礎性強、法典化的“大塊頭”,也有諸如反食品浪費法、反外國制裁法等針對性強的“小快靈”。
此次反電信網絡詐騙立法,對關鍵環節、主要制度作出規定,突出問題導向,確保真管用可執行,是“小快靈”“小切口”立法的又一次生動實踐。我們期待,這部系統綜合、針對性強的專門法律盡快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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