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為的分類有哪些?(行政行為的分類有哪些?其分類依據分別是什么?)
行政行為的分類:
一、抽象行政行為與具體行政行為。
二、羈束行政行為與自由裁量行政行為。
三、依職權行政行為與應請求行政行為。
四、附款行政行為與無附款行政行為。
五、要式行政行為與不要式行政行為。
六、授益行政行為與不利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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