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拖得越久說明什么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逮捕 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 批準逮捕 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 公訴 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 死刑 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 訴訟 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 管轄 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審理期限 。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偵查期拖得越久說明證據不足嗎

刑事案件案子拖得越久說明案件的審理比較復雜,可能存在證據不足或者犯罪事實難以認定的情況

【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3.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4.第一百五十五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拓展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于偵查終結的規定

第二百八十三條 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案件事實清楚;

(二)證據確實、充分;

(三)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正確;

(四)法律手續完備;

(五)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八十四條 對偵查終結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全面審查證明證據收集合法性的證據材料,依法排除非法證據。排除非法證據后證據不足的,不得移送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發現偵查人員非法取證的,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并可另行指派偵查人員重新調查取證。

第二百八十五條 偵查終結的案件,偵查人員應當制作結案報告。

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

(二)是否采取了強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實和證據;

(四)法律依據和處理意見。

第二百八十六條 偵查終結案件的處理,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重大、復雜、疑難的案件應當經過集體討論。

第二百八十七條 偵查終結后,應當將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裝訂立卷。

向人民檢察院移送案件時,只移送訴訟卷,偵查卷由公安機關存檔備查。

二審案子拖得越久說明什么

民事案件拖延時間較長,表明案件復雜,或者證據不足以支持犯罪事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三日內提交人民檢察院審批。在特殊情況下,審批時間可延長一至四天。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批準逮捕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未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情況。

被告人被拘留后,其家屬常常覺得刑事案件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刑事案件中各程序的期限,不利于長期羈押或者長期拘留。這取決于案件的性質。有的案件涉及人數多,調查難度大,時間長。因此,長期扣押是否有利尚不清楚。當事人犯罪沒有證據的,撤訴。

刑事案件的訴訟進度和拘留期限由案件性質和調查需要決定。沒有說對嫌疑人有利或不利。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的,應當在拘留后三日內報人民檢察院審批。特殊情況下,審批時間可從一天延長至四天。經上級人民檢察院批準,案件復雜、期限不能終止的,可以延長一個月。

醉駕案子拖得越久說明什么

民事案件拖延時間較長,表明案件復雜,或者證據不足以支持犯罪事實。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三日內提交人民檢察院審批。在特殊情況下,審批時間可延長一至四天。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批準逮捕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未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情況。

被告人被拘留后,其家屬常常覺得刑事案件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了刑事案件中各程序的期限,不利于長期羈押或者長期拘留。這取決于案件的性質。有的案件涉及人數多,調查難度大,時間長。因此,長期扣押是否有利尚不清楚。當事人犯罪沒有證據的,撤訴。

刑事案件的訴訟進度和拘留期限由案件性質和調查需要決定。沒有說對嫌疑人有利或不利。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的,應當在拘留后三日內報人民檢察院審批。特殊情況下,審批時間可從一天延長至四天。經上級人民檢察院批準,案件復雜、期限不能終止的,可以延長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