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一只野豬判多少年徒刑(打死一只野豬判多少年死刑)
11月13日記者從韶關市公安局湞江分局獲悉,湞江公安犁市派出所此前成功偵破一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且非法狩獵案,抓獲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且非法狩獵犯罪嫌疑人1名,查獲并收繳霰彈槍1支、獵槍2支,霰彈槍子彈55發。犯罪嫌疑人何某清因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和非法狩獵罪日前被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
2023年1月6日下午,韶關交警高速三大隊民警在韶關北環高速犁市收費站出口設卡盤查過往違法嫌疑車輛時,在一輛車牌號為粵FM**96的越野車上發現一頭被打死的野豬。民警檢查發現,野豬身上有槍傷,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民警進一步檢查時,從車上搜出3支獵槍,隨即迅速將車輛駕駛人控制,并將該情況通過韶關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通報給湞江分局犁市派出所。
警方抓獲嫌疑人并清點涉案槍支
犁市派出所值班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并迅速將嫌疑人控制。經現場清點,嫌疑車輛后排座存放有霰彈槍1支、獵槍2支,霰彈槍子彈55發。隨后,辦案民警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帶回審訊。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何某清(男,54歲,韶關人)對其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和非法狩獵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犯罪嫌疑人供述,今年1月6日中午,他聽說湞江區新韶鎮某村某場附近的山上有野豬出沒,于是從家中雜物房內把私藏的3支火藥獵槍和彈藥裝好,放在車輛后座,并駕車前往新韶鎮某村山上狩獵。
何某清稱,在確認山上有野豬后,他迅速返回家中,帶來4條狗,于午后再次回到山上狩獵,在未取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狩獵證的情況下,先讓4條狗去追捕野豬,再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霰彈槍對野豬進行射殺。野豬中彈后并未死去,何某清又拿出身上攜帶的水果刀對中槍受傷野豬進行捅刺,直至野豬死亡
何某清成功捕殺野豬后,便將野豬死體搬上車輛后備箱,同時召回4條狗,并將霰彈槍放回車內后排座離開。至下午16時30分許,他駕駛車輛行駛至北環高速犁市收費站出口時,受槍傷的野豬和疑似槍支的物品被交警查獲。
警方查獲的槍支彈藥
1月6日當天,犯罪嫌疑人何某清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和非法狩獵罪被湞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后經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何某清于1月16日被湞江警方依法執行逮捕并移送起訴。
目前,經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何某清因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和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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