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工傷待遇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工傷待遇一覽表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工傷保險的待遇有哪些?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后享有以下待遇:(1)治療工傷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天30元。

(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上限為每人每天150元。

(4)康復治療費。

(5)輔助器具費。

(6)停工留薪期工資。

(7)生活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9)傷殘津貼。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

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更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3至18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其中五級18個月,六級15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9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3個月,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上述標準執行,由用人單位支付。

工傷待遇有哪些?

工傷醫療的治療費、住院費等都可以報銷。具體待遇包括: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

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標準補助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傷醫療期滿后仍需治療的,或者評殘后舊傷復發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條件(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是指職工為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而受到事故傷害,這是最為普遍的工傷情形。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和工作原因是工傷認定的三個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則”。(2)事故傷害,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如果是職工在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況,很難確定職工已死亡還是暫時失去聯系,本著盡量維護職工權益的基本精神,這種情況也應認定為工傷。(3)患職業病。職業病是指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職業性疾病。職工經診斷或鑒定確患職業病,并經過工傷認定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待遇

工傷待遇包括: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4、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3500乘25=87500元;(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85%:3500乘80%=2975元。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更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每月支付的傷殘津貼是要定期調整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有哪些賠償和待遇

工傷有如下賠償:

1、治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4、康復治療費;

5、輔助器具費;

6、停工留薪期工資;

7、生活護理費;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9、傷殘津貼;

(10)一次畢高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1)喪葬補助金;

(12)供養親屬撫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工傷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在工作時間和工慶數鍵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譽巧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傷待遇包括哪些

1、工傷待遇包括以下:

(1)治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4)康復治療費;

(5)輔助器具付費;

(6)停工留薪期工資;

(7)生活護理費;

(8)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9)傷殘津貼;

(10)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1)喪葬補助金;

(12)喪葬補助金。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工傷申請可以延長多久

工傷延長可以延長至1年。工傷申報有時間限制,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的30日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