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定金不是必須約定的,是否需要支付定金關鍵在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

約定了定金后,買受人交付全款時,定金將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并且,交付購房定金后,若是出現違約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情況,將會產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1、買受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約定,交付剩下的房款的,將損失定金利益,不能拿回來;

2、出賣人交付定金后又不履行約定,需要雙倍返還定金。

另外,現在人達成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定金已經變成普遍現象,所以若是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了定金,要注意以下幾點:

1、約定定金時,要以書面形式,可以簽訂定金合同或是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

2、約定定金時,對定金數額可以協商,但是按規定不得超過房價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罰則的約束,只能作為預付款。

以上知識就是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二手房交易合同上沒有注明時間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補充約定,不能補充約定的,可以按交易習慣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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