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的名字購房會有什么問題
用他人的名字購房會有什么問題
借名購房,存在兩個主要的問題:
1、合同的效力問題;
2、房屋買賣的風險問題。
用別人的名字買房是否有效
用別人的名字買房是否有效呢?首先需要知道借名買房合同的效力及風險。
1、關于借名買房合同的效力問題。
借名買房,指以他人(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名義購買經(jīng)濟適用房等政府限制購買的房產(chǎn),名義買房人和實際買房人簽訂合同,約定實際買房人以符合政府規(guī)定條件的人的名義買房,等到政府允許轉(zhuǎn)讓時,再將房產(chǎn)過戶到實際買房人名下。實際買房人支付購房款和額外一筆酬金給名義買房人,也有的是親戚朋友關系則不另付酬金。
借名買房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糾紛,很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其理由主要應從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價房、經(jīng)濟適用房的目的考慮,政府為了解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問題,從而改善整個社會的居住狀況,才推出這項針對特殊人群的優(yōu)惠政策,在開發(fā)安居房和限價房的過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給予財政補貼,而名義買房人轉(zhuǎn)讓的,實際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規(guī)定的條件從而享有的購房權(quán),如果這類合同有效,就會使原來不符合購房條件的人購買安居房或限價房,而原應享受安居房或限價房的人群的住房條件,仍然沒有得到改善,這樣就違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價房的初衷,因而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
這也是一種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規(guī)避法律的民事行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行為無效,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2、這類合同也存在著巨大的風險。
(1)可以稱為主觀上的風險,即名義買房人在簽訂合同后反悔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這類風險,尤其是在合同本身有缺陷,且證據(jù)難以證明買房款由那一方實際支付的情況下更為嚴重,由于這類合同的雙方,往往具有親朋關系,不重視書面材料,但在現(xiàn)實中,不但朋友,即使同胞兄弟反目也不鮮見,一旦涉訟,實際買房人難以證明自己才是實際付款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法院認定合同無效,實際買房人連要求名義買房人返還購房款也成了問題。
(1)可以稱為客觀上的風險,即不是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由于名義買房人領取房產(chǎn)證后,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在該段時間內(nèi),如果名義買房人對他人有債務不能清償,則這套房產(chǎn)有可能被查封甚至進而被拍賣,在這種情況下,已經(jīng)付款的實際買房人,只能向名義買房人要求返還購房款,而不能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因此,一般情況下不宜借他人名義買房。
看完本文的內(nèi)容大家對于用他人的名字購房會有什么問題的內(nèi)容都清楚了吧,在目前來看買房是一輩子的大事對于名字的使用時也需要大家注意,以免出現(xiàn)任何的問題導致糾紛的發(fā)生。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科普華君網(wǎng)專業(y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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