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如何辦理
很多時候想要將房屋抵押貸款的時候,是需要先將房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那么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如何辦理?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條件?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法律快車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如何辦理
在抵押貸款中,抵押當事人——銀行和借款人應在房屋產權證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權屬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規定期限內,抵押當事人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辦理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三)抵押登記申請書;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六)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七)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八)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記機關對材料進行審核后予以登記發證,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做抵押情況注記交給借款人,同時向銀行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條件
具體要求如下:
(一)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二)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愿意并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并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四)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五)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并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六)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三、房屋抵押貸款辦理需要多長時間
為三周內。依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后,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于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準后,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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