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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立案標準

侵占罪立案標準的規定:以上海市為例,侵占數額在2萬元以上,應當立案追訴。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占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上海市《關于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第三十二條

侵占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侵占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侵占數額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侵占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財物的;

(2)侵占災民、移民、受救助對象財物的。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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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立案標準?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侵占罪的立案標準為:

1、侵占他人公私財物達到一定數額,將構成犯罪。我國各省市規定的侵占罪數額標準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侵占財物數額達到當地“數額較大”的標準,拒不退還的,依法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占財物數額達到當地“數額巨大”的標準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則不能構成本罪。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非法占有罪立案標準

一、非法占有罪立案標準有什么

1、非法占有涉嫌侵占罪,立案標準有,如果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的,公安機關就應當予以立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侵占罪有哪些構成條件

1、主體要件。侵占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侵占罪;

2、主觀要件。侵占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侵占罪。構成侵占罪,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僅有故意而無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侵占罪論處;

3、客體要件。侵占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4、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即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是指通過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約或有關規定而為他人收藏、管理的財物。

非法侵占罪立案標準有哪些

非法侵占的立案標準為:

1、行為人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財物;

2、行為人將他人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的;

3、侵占的數額達到2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侵占罪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侵占罪立案標準的規定:以上海市為例,侵占數額在2萬元以上,應當立案追訴。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占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上海市《關于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第三十二條

侵占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

侵占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侵占數額不滿2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

(1)侵占殘疾人、老年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財物的;

(2)侵占災民、移民、受救助對象財物的。

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被告人明知財物屬于他人,仍將財物據為己有;

2、他人財物指他人遺忘的財物、他人埋藏的財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財物;

3、被告人侵占的財物價值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

4、被告人拒不將財物歸還他人。

同時構成上述條件,就符合侵占罪的立案標準,人民應當受理并且應對被告人處以刑事處罰,并責令被告人退還財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